第19章 趙顯的價值(第2/2 頁)
紅色鯉魚而入武,自此修為一日千里。
於二十五歲突破先天,後遊歷諸國,歷二十年,四十五歲在迴歸故里之時,偶遇趙後主趙煜,與其把酒言歡,樂不思燕。
後出仕趙國,被封為太子太傅,又身兼吏部尚書,歷時五年。
後趙國滅,趙太子舉家自焚,後主趙煜被圈禁於隋王都,封安樂公。
周玉林的太子太傅官職沒了,吏部尚書也做不成了。
但當週玉林向隋王楊興請求共拘於安樂府時,才發現隋王就是那個曾與他在趙國同遊一年之久的楊兄弟。
一場原本忠臣為主的感人肺腑故事,演變成了故人把酒言歡的戲碼。
隨後,隋王以封趙煜安樂王的條件,換得周玉林的效忠新朝。
於是,一個在位二十年之久的吏部尚書就此誕生,而當安樂王於二十年前病故,隋王也病去,周尚書也隨即辭官退隱。
當然,如果周尚書的故事到此結束,那他自然堪稱官員效忠君王的楷模,可惜真相往往藏於讓人難以察覺的陰暗處。
周玉林四十年前,得趙太子託孤,收養其養於宮外的遺腹子。
周玉林在照顧故趙太子遺孀趙圓圓之時,被其美貌才氣所迷。
趙圓圓以周玉林有妻子為由拒絕,但周玉林竟然做出殺妻舉動,以表自己取趙圓圓的決心。
周玉林如此偏激的示愛徹底激怒了趙圓圓。
她決定離開周家,即使餓死街頭,也絕不跟周玉林這種人面獸心的偽君子同待一個屋簷下。
但周玉林見此,竟以趙圓圓肚中孩子的性命做要挾,再次逼迫其就範。
趙圓圓深知,一個連妻子都能痛下殺手的人,沒有什麼是他不敢幹的。
趙圓圓自己死倒不怕,但趙氏皇族的血脈不能斷送在她手裡,她既然答應太子一定撫養孩子成人,就絕不能食言,這是她做人的根本。
趙圓圓妥協了,尤其是當兒子趙顯出世後,她更是割捨不下。
隨後幾年,她又生下了周家的一子一女,男孩叫周瑾,女孩叫周鳳凰。
三個孩子名字都是趙圓圓起的,周玉林在她妥協後,又表現出了另一種姿態,凡事都依著趙圓圓,即使是對他深惡痛絕的趙圓圓自己都挑不出任何瑕疵來。
給太子遺孤取名趙顯,是希望他有一天能夠光明正大的行走世間,不用躲躲藏藏,隱姓埋名。
她希望兒子周瑾,就像名字一樣,成為一塊美玉,白璧微瑕,絕不能成為像他父親那樣,人前人後兩張面孔活著。
至於女兒周鳳凰,趙圓圓希望女兒像鳳凰一樣,展翅高飛,不要被任何人羈絆。
自由有的時候,比生命重,可惜有的人命比紙薄,換不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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