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案件疑點,三個問題!(第2/6 頁)
身上的衣裳,躺在椅子上,看向窗外。
窗外那絢爛的煙花在眼中浮現,與周圍清冷的環境完全不同。
「案子怎麼樣了?」
「哪方面?」
「醫院那邊。」
「醫院那邊暫時劃分為兩個部分,一,長期的交易人員,買家以及賣家,還有參與器官移植的人。」
「這部分不難查,但十分吃警力資源,目前交由市局進行負責抓捕,目前來看,江三市涉及到的買家有十九人。」
「最棘手的在於,絕大多人員涉及到省外,江三市沒執法權,需要進一步與當地溝通。」
李建業掏出一份名單,放在徐嚯面前,隨即將煙點燃,放在唇邊。
這醫院的人很聰明。
他們聯絡的免費體檢基金會,絕大多活動都是開展在外省。
符合兔子不吃窩邊草的性質,導致警方無論是逆向偵查,還是逮捕,都很吃力。
並且,法院也很難宣判,或者說是工作量上來了。
為什麼?
因為每一起交易的涉事內容其實都並不唯一,指的不是移植器官的重要性,而是原因。
比如交易腎臟。
只交易一顆腎臟,並且買家和賣家均都知曉對方是自願,且買家賣腎臟也是事出有因,不賣實在是沒錢活下去了,又或是家裡孩子真的急需這筆錢
這種情況下,法院該如何判罰?
將人關起來,然後判個幾年?
那這種情況,其家人怎麼辦?
還是說罰款,將涉事金錢都交上去?
還是那句話,如此判罰,家人如何?
「還有唐紅的這起案件。」
「唐宇是因自閉症導致的呆呆傻傻,送到了醫院進行救治,唐紅在外做苦力賺錢供醫藥費。」
「不過在抽血化驗的時候,顯示與多個買家匹配上。」
「兩個腎,一個心臟,眼角膜算是附帶,帶來的金錢交易突破百萬!」
「再加上他只是個精神病,所以醫院帶去進行了移植,移植過後利用醫院職權,偽造這是一『無名氏屍體』,之後拉去了火葬場進行迅速火化。」
李建業吐出口中的菸圈,淡淡的白霧在這幽暗的辦公室內緩緩上浮。
「等到唐紅下次繳費時,得到的只有一個骨灰罈。」
徐嚯默然。
他默默翻看著手上的檔名單,看著上面自願或是不自願的案件。
江三市的行動很快。
楚林海緊急召回九成九的本地警員,剩餘那些則是老家在外地,正在向這趕的人。
之後又聯絡省外各個地區的人進行逮捕,人也正在往江三市運。
這就是刑警的工作了,過年期間上班算是常有的事了,他們早已習慣,也需要習慣。
「上頭準備加強醫院的管理。」李建業又道。
「但很難管。」
徐嚯看著,忽的開口吐出四個字。
李建業沒反駁。
這就是醫院的制度問題了。
如果你朋友是個外地人,在某地出了車禍,找不到證明身份的,也沒家屬,那在醫院搶救無效後死亡就是個無名氏。
無名氏便是沒有姓名的屍體。
在太平間待個一年左右,還沒有家屬來認領,便會被拉去火葬場火化。
這看起來很正常,也確實是在為實事辦事,但
人心是貪婪的,是會利用體制漏洞為自己謀利的。
這麼說吧。
如果你朋友在江三市被車撞,之後在還活著的情況下,醫院沒有進行緊急治療,而是將完好的器官進行了移植,之後宣稱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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