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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照片是從哪裡得來的?」揚了揚手中的照片,衛良弼問道。
「這是我根據房東的描述,畫出來疑犯的模樣,據房東說與真人相似度很高。」寧志恆有些得意的笑道。
寧志恆覺得有這樣的繪畫能力並不用掩飾,反而覺得很不錯。他也沒想到前世的技能,還能用在偵探方面上,總算是學以致用,沒有白荒廢。
「你還有這個本事?」
聽說真是寧志恆的手筆,這可讓衛良弼有些吃驚。
在這個時代,這可是一個非常了不得的本事。
照相機的使用在普通人裡還是比較少見的。只有在家裡出現重大事情的時候,才會去照相館拍照。
比如結婚紀念,照個全家福什麼的。
查案的時候就是有現場目擊證人,可是也往往找不到嫌疑犯。就是因為他們描述出來的疑犯面目和真人相差極大。
可是手裡的這張素描畫照片,畫作精美,形態神似,從構圖到著筆,陰影著色,描繪細節幾乎與真人照片幾乎沒有什麼分別。
拿著這張照片,只要疑犯從眼前出現,就絕不會錯過,價值真是太大了!
看著衛良弼吃驚的表情,即使是以寧志恆的城府,心裡也不禁有些小得意。
「北華街402號要監視起來,同時要安排人四處撒網,把這個疑犯找出來,這個王雲峰的名字肯定是假的。」衛良弼考慮了片刻,向寧志恆說道。
「昨天我的朋友在調查的時候動靜有點大,還進屋子裡看了看,因為我沒有在場,具體細節沒有記錄下來,現在回復不了原狀。估計疑犯一進屋,甚至在門外就能察覺到,這個問題不能不考慮到。我建議,只要發現立即抓捕,不能遲疑。不能給對手任何機會。」寧志恆補充道。
「同意,不能再犯抓捕付誠的錯誤,白白耽誤了一個月的時間,最後還雞飛蛋打一場空。我懷疑這個人很有可能和付誠有關係,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衛良弼覺得應該把思路和付誠案聯絡起來,也許柳暗花明,又一村了呢!
寧志恆暗自好笑,不是可能有關係,是一定有關係,因為線索來源就是從付誠腦海里擷取的記憶。
「那要不要向上面報告,通知情報科幫忙,他們的訊息比我們靈通,找人這種事比咱們在行!」寧志恆有些猶豫不決,向衛良弼請示道。
「還是不要了,情報科一向趾高氣揚,總覺得高我們一頭,不把咱們行動科放在眼裡。這次咱們要把案子辦漂亮,好好的打他們一次臉。」衛良弼把嘴一撇,手中的照片往辦公桌上一甩。
搞得好這可是大功一件,豈能白白拱手相送。
站在他的層面上看問題,行動科一直是一個執行單位,軍情處高層雖然一直強調行動科是利劍和鋼刀,可實際上在先天上,地位就差了其他科室一頭。
髒活累活,危險的活都是行動科的事,從行動隊員的傷亡情況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要說沒有怨言是不可能的。
所以有機會一定要有所表現,在高層眼裡體現出自己的價值。儘快改變現在這種尷尬的地位,這次就是一個好機會。
至於請情報科幫忙找人,這種事情還是算了吧。沒有他們幫忙,最壞的結果也就是找不到疑犯,行動科也沒有什麼損失。
可是如果行動科自己找到了人。功勞就全是自己的了,足夠出一次大大的風頭。
再說現在情況還沒有完全明確,如果最後跟日諜案沒有關聯,現在把事情搞得眾人皆知,收場的時候可就尷尬了。
寧志恆沒有多加考慮,這也不是他應該考慮的事。既然請示過領導,那就按指示辦事。
「這件事既然是你發現的線索,就交給你來負責。志恆,搞好了,可是一件大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