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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叢林法則(1)(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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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

一陣清脆的系統提示音響起。

“你的最後一塊碎片為「規則」請在十五日內完成任務,任務如下,請任選其一。”

“任務一:獲得以下人物的全部資產,姓名:馮廣。”

“任務二:從現在積累資產一千萬元。”

看到這條系統提示時,我的腦子突然懵了,我問道:

“這次碎片任務不是蒐集故事嗎?”

“這是最後的考驗,獲得最後一塊碎片拼圖,你將變成一個完整的正常的人,且之前所有蒐集的故事全部可以當做寫作素材,你最後的作家夢可以輕易實現。”

鯨腦所言,正是這一切的開始,為了迴歸正常的狀態和實現作家夢,一路走來經歷太多太多,見識過太多的人和事,他們身上的悲歡離合,更是我不可能構思出來的,這些的確都是絕佳的素材。

“但這次難度未免太大了,短短十五天,如何讓我獲得這麼多錢?”

“系統將會給予相應支援。”

我還想繼續問下去,鯨腦已經沒了聲音。

該死的,得不到回應的我感到無比焦慮,這樣的難度無疑是地獄級別的。

事實上,這兩種任務都不相上下,但是本能上我更傾向第二種,因為第一種本質上是“掠奪”,是違反法律和道德的。

冷靜下來,我這才想到了那個名字,馮廣,聚美分公司的老總,怎麼又是聚美,難道鯨腦與聚美存在某種聯絡?

我不敢再往下想,一陣劇烈的頭痛襲來,像是有一種冰封已久的東西即將碎裂,一個問題隨即從腦海中浮現出來。

假如,我在十五天之內沒有完成任務將會怎樣?

於是我向鯨腦提出了這個疑惑,可惜它又陷入了休眠的狀態。

身為底層,要想在短期內獲得鉅額的財富,方法只有簡單粗暴的一種,那就是買彩票。

因此我用了整整一天,花光了兜裡所有的錢,還妄想借助鯨腦的幫助,結果可想而知,血本無歸,連維持生存的錢都沒有了。

足足浪費了三天,錢還全部折騰光了,從這裡已經證實了第二種選擇根本不可能完成,種種跡象表明,鯨腦逼著我做出第一種選擇。

看來又得去聚美廣告碰碰運氣了,這次和以往的任何一次都不一樣,以前我總是那麼輕而易舉就能夠碰到異常體,並且搞清楚異常事件的真相,結局往往都是成功的。

而這次我一點信心都沒有,這遠遠超過了我的認知,一個人怎麼能在短時間掙到超過自己認知範圍之外的錢呢?

最終我還是下定決心,去掠奪馮廣的資產。

這是一件極其艱難的事情,這個精於算計的人,出讓一絲一毫的利益,就猶如在鐵公雞的身上拔毛。

且不說一個分公司的老總有多有錢,全部資產不僅是他的存款,名車,豪宅,還有一些隱形資產,想要知道有多少都是一件異常困難的事情,更何況是獲得他的全部資產。

目前能想到的唯一辦法就是逼迫,逼迫他交出全部身家,但是什麼情況下他才肯這麼做呢?或許是他的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時候。

那麼我必須設定一個陷阱讓他往裡面鑽,現如今突破口好像只剩下那個末日謠言,如果他們真的參與了這次謠言的策劃,並且與雲野科技沆瀣一氣,那麼找到證據,聚美廣告勢必會遭受調查,假設這兩家公司真的參與這場巨大謠言的策劃,不僅違法,還會給企業形象和名譽造成極大損失,馮廣這個人一定會受到很大的牽連。

事實上,周志遠說得很對,在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即使是沈衛這顆被利用的棋子也不知道他背後的大佬是誰,走這條路也是很困難的。

我是一個遇到困難就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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