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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她也笑了:“這就好,我以為你生氣了。你是湖北的吧,湖北人小心眼。”
我笑著說:“誰跟你說湖北人小心眼了?真是可笑之極,你一句話得罪所有的湖北人。”
4.
當時我跟李海燕一起坐在湘菜館裡吃飯,我設想的是假裝喝醉了,然後又跟李海燕回到她的住處,或者又去開房間什麼的。
可是生活他媽的畢竟不是小說,我想象的那樣美妙,但是卻是不現實的。
事實上那天我們僅僅是吃了飯,雖然喝了一些酒,甚至把氣氛搞得有些曖昧,可是什麼也沒發生。最後,吃完飯,她付帳。
“我來吧。”我說。
“算了,說好我請你的。”
“可是我是男的,跟女人一起吃飯,怎麼可以讓女人付帳?”
“誰規定女人就不能付帳?”她笑了。
“我想到一個笑話。”
“什麼笑話?”
“人家說男人和女人出去吃飯,如果是男人付帳,肯定就是情人關係,如果是女人付帳,肯定是夫妻關係,如果是兩個人爭著付帳,肯定是朋友關係。”
她也笑了。
“我們算朋友關係。”她說。
“你當我是朋友嗎?”
“當。”
“那我也當你是朋友,下次一定讓我請你。”
“好,發工資了一定請我吃飯。”
“好。”
我們走出飯館,外面人來人往。注意,這裡是廣州的天河,已經不再是東莞,看過第一季的讀者就知道我已經來到廣州了。
雖然題目還叫《我在東莞的豔事》。(還有一個題目叫《和美女同事合租的日子》算是《我在東莞的豔事》的第二季,大家覺得哪個題目好點兒?)可事實上跟東莞的關係已經不大了。
我們走在路上,人很多,她不由自主地向我靠近,我也沒多想,畢竟以後就是同事了,而且人家剛才還說了,拿我當朋友。由於我住得比較遠,她指示我到一邊去坐公交車。她問我:
“你住在哪裡?”
“白雲區的一個城中村。”
這裡先解釋一下“城中村”的意思,當然,如果讀者是廣州的朋友,就不需要我解釋了,但是如果是別處的朋友可能不理解什麼叫城中村。從字面意思來看,就是城市中的農村。事實上也是這麼個意思,因為這些地方本來就是農村,城市裡的農村。
為什麼住在這些地方呢?
也是別處的房子太貴,租不起,只好住在那些地方,雖然遠,但是租金便宜一點。
我當時租的一個房子是一個單間,一個月三百塊錢,加上水電上網費也就四百塊多一點。
算得上是便宜了。
“哪裡?”她問。
“鵝掌坦。”
“太遠了,你過來上班的話還要轉車吧?”
“是要轉車,在火車站轉一次車。”
“也不划算啊。”
如果到現在這家新公司上班,的確不划算。房租花去四百,車費每天得八塊,一個月下來,光車費也兩百多,加起來得六百多。六百塊可以跟人合租一個兩室一廳的房子了,可是一時兩會兒也不好找合租的人,再說了,從前我跟人合租過一個兩室一廳,還被同室的那個傢伙偷了膝上型電腦。
也不敢信任那些外人。尤其是男人。
“是不划算,可是沒辦法啊。”我說。
“這樣吧,我跟人合租一個兩室一廳,最近那人搬走了,我也一直沒找到合租夥伴,要不你搬進來吧。”
“行嗎?”
“租金一共一千,我們兩人平分,一人五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