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深秋(第2/2 頁)
要帶走的東西並不多,自己以前的二手膝上型電腦要帶走,他蒐集幾年的資源可都在裡面存著。
衣服被褥什麼的,現在有錢,直接丟掉再買新的。
平常自己買的一些小玩意也要帶走,像是鬧鐘小檯燈之類的,都是自己比較喜歡的,這些可以帶回去放在自己老家的屋子。
最後要帶走的就是桌子上擺著的十幾本書籍。
讀書可以修身養性,提升一個人的內涵底蘊,雖說這是一個看臉的時代,長得不帥直接pass。
長得帥,讀書可以錦上添花;長得醜,那就醜得文藝點兒吧!
於修將書一本本抽出,挨個用幹紙巾擦掉上面的塵土,放進行禮箱內。
當然並不是所有書都要帶走,像是《金瓶》那啥之類的。
收拾完,時間不過四點,深秋季節,要將近七點天才會亮。
時間還早,碼會兒字。
作為一個專業的碼農,嗯,之前曾經是,於修還沒有完全脫離每天碼字的習慣,以前碼字是為了混口飯吃,現在純粹是為了完成曾經的封神夢。
眼下的這本書《我有萬能修改器》已經接近尾聲,以前成績時好時壞,票票少的可憐,好在修改之後達到鼎盛,在書站上也能排得上號。
新書同樣沒有落下,有前書奠定的基礎,必定封神。
盛夏的清晨如同朝氣蓬勃的青年,一道金光躍然而出,劃破黎明前的黑暗。
而深秋的早上就像是經過歲月洗禮的中年,不再活力十足,只剩下乏味平淡。
窗外的天空由漆黑一點一點變成深藍,深藍過後,才能看到淡白色光亮。
窗戶玻璃上,佈滿一層細密的水珠,外面的溫度比屋內寒冷許多。
哈!
於修將電腦合上,習慣性打了一個哈欠。
以前他可是經常通宵碼字。
因為晚上更加安靜,腦子不再接觸來自外界眾多的繁雜資訊,會更加清醒,思緒更加清晰,是碼字的好時候。
當然熬夜多了,容易,禿!
簡單洗涑後,於修拉著行禮箱,最後再看一眼自己曾經住過兩年的出租屋,將房門關上。
雖說天才剛剛亮,街道上已經有行人來來往往,大都是上班族或者學生,他們身上裹著厚厚的棉衣,或騎著電動車,或擠著公交車。
於修將行禮箱放進車裡,自己空著手來到最近一家早餐店。
早餐店裡,人很多,裡裡外外坐滿了人,幾個大媽忙得不可開交,嗓門一個比一個大,隔著老遠都能聽到。
於修原本還想拼個桌,這種街邊早餐店大家也不會介意,但沒辦法,人實在太多,屋內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外面的四人桌最少也都圍了六個人。
“打包!”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