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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急的記者,&ldo;諸位想不想知道裡邊發生的情況?我是憲兵部隊駐南洋州地區指揮官餘飛,我剛到這裡上任不久,已經開始整頓本地治安,我知道你們很想知道裡邊的情況,我剛才就在裡邊。&rdo;
記者一見到有人講裡邊的情況,立即用照相機和攝像機對準餘飛攝像拍照,廣播電臺和報社的記者還拿著數碼錄音機錄音,閃光燈不停的閃爍著。
第三章監獄風雲 第七節贏得聲望
&ldo;警察們根本不管裡邊的人是不是有武器,他們看見人就用槍射擊,槍裡全部是實彈,而我們憲兵完全採用人道的方法平息暴亂,我們只用了非致命性武器,只有橡皮子彈和催淚彈,現在警察正在用實彈射擊,你們仔細聽槍聲。&rdo;餘飛現在用媒體抬高自己。
&ldo;我們可以提問麼?&rdo;一名女記者問。
&ldo;可以,只要是我能回答的,我都回答。&rdo;餘飛看著眼前的記者,他也算找到了點明星的感覺,女記者搶先提問:&ldo;請問你們憲兵為什麼不跟警察統一行動,你有理由說服那些警察部用殺傷性武器的。&rdo;
&ldo;這涉及到我國憲法的原則以及行政法律的限制,首先我最為一個憲兵可以調查警察部門的違法行為,但是他們現在違反的是行政規範,他們只違反了警察內部的法規,只是違法行為而不是犯罪行為,我暫時無權調查,等這一行為上升到犯罪行為我們肯定會履行職責,我國法律規定警察和憲兵互不統屬,並無權指揮對方,只能協調,不過到現在我還沒見到警務部門的負責人跟我協調,他們一味的蠻幹,另外聯邦執法局應該負主要責任,他們看管犯人不利簡直是浪費納稅人的錢,他們丟棄武器就等於主動武裝了暴亂囚犯,囚犯們之所以發動暴亂就是因為他們平時沒有按照法律去管理犯人,嚴格的說他們根本不具備管理犯人能力,我不知道是誰透過違法的手段把一群什麼都不會的人招募到了聯邦執法局,我認為監獄暴亂的主要責任人就是那些僱傭不合格獄警的執法局官員。&rdo;餘飛滔滔不絕的說其他部門的不好,顯得他是唯一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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