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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夏立誠告訴他,警方這邊掌握的證據可以串成完整的證據鏈,也就是說警方能夠證明他是有罪的,這種情況下他本人不認罪不會影響判決結果,哦不,不認罪會判更重。
警方掌握的證據包括:
盧勇在超市留下的&ldo;蒙臉&rdo;監控影片‐‐他蒙著臉是沒用的,因為透過身材和姿勢對比可以確定那人是他;
接應他的那輛車已經被拉回公案局裡‐‐就是昨晚盧勇最後試圖開車逃跑的那輛車,白天時步歡他們可是在監控裡追蹤了這車大半天呢;
還有嬰幼兒用品的網路訂單,在楓柳路48號507室發現了訂單中的嬰幼兒用品。盧勇用於訂外賣的號碼和身份是買來的,那張電話卡在他的隨身手機上被找到了。
步歡:&ldo;507室?網路訂單上填寫的地址不是說504?&rdo;
老全替他解惑:&ldo;他故意填寫了錯誤的地址,507室的貓眼可以看到整條走廊,送貨的人到達504門口後,他可以先觀察對方,確定有無危險,而且他也沒有出門取貨,而是在對方打電話給他時,讓對方把東西放到門口。&rdo;
&ldo;哦哦,他還挺狡猾的。&rdo;
&ldo;是啊,除了507,他還提前租下了307,從307的窗戶可以比較方便地逃跑。&rdo;
&ldo;嘖嘖,我就奇怪他是怎麼翻牆逃跑的,你們後門那邊明明可以看到一樓大門,原來他根本沒走一樓大門。追他可把我給累死了,我明天肯定會全身痠痛。&rdo;步歡伸了個懶腰。
&ldo;多虧你能跑。那傢伙賊精賊精的,可惜了,把腦子全用在做壞事上了。&rdo;
&ldo;全用在賭上了,&rdo;葉萊插話,&ldo;結果輸了個精光,還欠了大筆債。&rdo;
盧勇招供,他偷孩子其實是為了勒索吳君雄,也有報復對方的意思,他覺得自己這麼做是以牙還牙:&ldo;他用卑鄙的手段坑走我的錢,我為什麼不能用類似的辦法把我的錢拿回來?&rdo;
他不怪吳君雄開的賭場讓他染上賭癮,而是怪對方操控比賽‐‐用給參賽的狗打藥的方式導致他屢賭屢敗。
夏立誠:&ldo;聽說你也想偷偷給比賽的狗打藥?&rdo;
盧勇憤憤地道:&ldo;他打得我為什麼打不得?&rdo;
&ldo;……&rdo;
總之,盧勇綁架孩子是為了從吳君雄那裡搞錢,但他沒想到對方在他偷孩子的八個多小時前就被炸死了。
偷完孩子後他才看到新聞,但已經遲了,孩子成了燙手山芋。
他知道以他和吳君雄之間的舊怨,他會被懷疑是爆炸案的作案人,本來他可以出來說清楚不是自己乾的,但他手上有個小孩,這事就說不清楚了。
他同夥當時就丟下他跑了‐‐這同夥是他在外地認識的,對方很想發財,不惜走邪路,他就趁機把對方拉來當同夥,可惜出師不利。
小安無語地搖頭:&ldo;這同夥真傻,啥都沒撈著,還要坐牢。&rdo;
警方肯定會去追捕這個同夥,也幾乎是肯定能抓到人。
程錦道:&ldo;其實這種型別的犯罪很大機率會被抓。&rdo;
&ldo;是的,現在最&l;流行&r;也最有技術含量的是網路型別的犯罪,這類案子偵破率很低。&rdo;
&ldo;嗯,所以你高超的電腦技術對我們非常重要。&rdo;
小安笑眯眯:&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