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頁(第3/3 頁)
鹽法》,讓《鹽法》和《刑法》相互依存,隨後便是對鹽的產制、運銷、徵稅、緝私等行為進行全面規範的鹽政專門法律。
看過種種條列,太上皇心中不由點頭,此子果然大才。能制定如此鹽法條例,顯然是一個能臣和幹臣。
其實太上皇不知道,這是李衍深思熟慮,誰也不得罪的結果。
若無太上皇,又不是考場,李衍會大膽陳詞,為興利除弊,他會主張將鹽與工商百物同等管理,這樣鹽商所利稀少,久而久之,鹽就如普通常物一樣,鹽務混亂不攻自破。
現階段鹽商和官員相互勾結,勢力太大,不能輕易動之。
李衍若在考試上寫了這法子,已經強烈阻擋了鹽商財路,傳聞鹽商最過狠辣,李衍只怕無時不刻面臨危機。
所以,李衍寫了兩不得罪的《鹽法》方案,這鹽法重要冒犯利益的條例他沒寫,依然有無數空子可鑽,並未侵犯鹽商多少利益。
但是,日後李衍若真的參與鹽政改革,鹽法推行日久形成了法律效力,他只需添上幾條,便是連在一起,鹽商再想為所欲為已然不再可能。
太上皇看了一會兒離開了,李衍剛好做完,他沒有放筆,而是又檢查一遍,在有人交卷後,才起身送上試卷。
交卷後,眾多的考生在偏殿等候。
皇宮肅然,人與人只是眼神交流,並無人說話。
此次殿試,趙廷初和韓奕都在,兩人對李衍微微點頭,然後朝著他走過去一起相坐在一側。
說來,這兩人和他還是&l;一夥&r;的,都是太上皇照看的人。
時間慢慢過去,考生們等得焦急,正殿內的官員批改試卷也是熱火朝天,諸多的考生,筆跡文風都能叫人猜個□不離十。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