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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從而也說明瞭對方在馬不停蹄地活動著。
進入4月份,春天就要來了。我想,快要開庭了,我作好了去北京開庭的準備。因為法律有規定,自起訴之日算起,半年內必須開庭的。我的律師也在加緊做好開庭的準備。
然而,沒過幾天,我卻接到了張建偉律師陸智敏的一封信,言及要與我和解,徵詢我的意見。和解,這也是我所期望的,於是,我與律師商量一下,由他按著信上留的電話,雙方透過電話,商定和解的有關事宜。
雙方律師商定的結果是他們到瀋陽來,起初時間定在四月下旬,可沒過幾天,又推至&ldo;五一&rdo;了,對方說因為忙,只能在&ldo;五一&rdo;放假的時候。於是,&ldo;五一&rdo;期間我取消了回家探視父母的安排,一心等著他們的到來。我想,我要以禮相待,要體現一種風度。我甚至連見面的一些細節都琢磨好了,諸如讓不讓記者到場等問題,還有可能出現賠償額度的問題,我想,還是儘量做些讓步吧,因為畢竟都是吃寫作這碗飯的,也都不容易。
打官司的滋味兒(15)
然而,&ldo;五一&rdo;節到了,對方音信杳無,我問律師,律師說還要問我呢。看來,事情有變。
但是,即便是這樣,我們也沒有往壞地方想。哪知&ldo;五一&rdo;節過後不久,我的律師趙星奇突然接到了遼寧法院的電話,讓我們去取一份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的裁定。趙星奇取回來之後,告訴我,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撤銷了中級法院的裁定,支援了張建偉關於管轄地的異議,拿到天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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