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章 大案紀實(第2/2 頁)
至於人不人道,在利益面前簡直不值一提。
王清晨也沒想到一件登聞鼓案竟然牽扯出這麼大的案子。
《朔律》規定礦石者,乃國之資財,非私人物也。盜挖礦石,實乃損公肥私之舉。若有犯者,當視其情之輕重而判之。
輕者,罰以金帛,役其勞作,以儆效尤。使其知國法之威嚴,不敢再犯。重者,流徙邊地,以懲其罪。或囚於獄中,使其反思己過。若屢犯不改者,罪加一等,可處極刑。
而銀礦必然是重中之重,一旦查明,最輕的責罰也是流徙邊地,不過就目前刑部的態度來看,最差也是處以極刑。
而歧州一應高官,包括刺史,別駕,長史等,日前都已到往京師,接受問詢。
相信他們會有一個難忘的經歷。
王清晨還是挺期待這次會審的,不過這場會審也有一個巨大的難點。
那就是人證、物證皆不足,想要蓋棺定論,讓其認罪恐怕不易。
不過如果真有銀礦,想必現在陛下的探子和軍隊已經在路上了,為了一座銀礦大動干戈,還是很有必要的。
尤其是大朔一朝一共也沒發現多少銀礦。
所以才導致銀子奇缺,短缺的銀儲備限制了市場的繁榮,所以也使得銀子更加值錢。
而一旦陛下內庫接手,所有的真相恐怕都將大白於天下,屆時再想隱藏,恐怕也只能是死路一條。
只是目前還不知具體情況如何,貿然開審恐怕也很艱難。
不過事情卻是不能再推了,畢竟目前為止登聞鼓案都已經將近月餘。
再拖下去不僅百姓有責,就連陛下也不會滿意。
最終,會審定在十月初一
由刑部尚書主審,賢王副審,左右侍郎陪審,另外大理寺,鴻臚寺等衙司旁聽。
這種規格簡直是大朔開國第一例,而王清晨品階實在太低,連個記錄的差事都沒捱上。
不過在刑部受審,他聽一耳朵的資格還是有的。
不過也只能居於幕後,畢竟當日來旁聽者肯定不少,自然不會有他的位子。
不過他也並不在意,屈居幕後,他也能少很多關注。
畢竟如他這般政治明星,出現在哪不都是閃閃發光的存在。
這幾日刑部上下簡直同仇敵愾,就好像要上陣殺敵一般,所有人都在等待著會審的到來。
事關刑部顏面,是可忍孰不可忍。
王清晨也尤為期待。
十月初一
天氣已然十分清冷,刑部上下全都身著官服,精神奕奕,這本就是一場無聲的抗爭,王清晨也有感於這樣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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