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派克的自述(第2/3 頁)
熱,悶熱的海風讓人不住流汗,可千萬別把汗滴在魚肉上,會捱打。
......
就這樣,暑去冬來,冬來暑往,七年過去了。
我的人生竟有三分之一在殺魚中度過。
七年時間,我從一個富家少爺,變成碼頭上出刀最快的殺魚仔。
我本該握著筆桿和羅盤的手,也佈滿了魚鱗。
我都弄不清這些魚鱗是哪年沾在手上的。
二十一歲,我實在厭倦了這種日子,我也有力量換個活法了。
我找到了老闆,這些年我給他賺了很多錢,總該分我一些吧。
“什麼?結錢?你說你不想殺魚了?我呸!你是怎麼來的,自己不知道嗎?你永遠都要給我殺魚!
算錢是吧,好啊,那你現在還欠我五萬貝利,以後每天十分利。看你什麼時候還完!
派克,你給我聽好了,你就是個臭殺魚的!”
“當我還是隨便欺負的小孩嗎?當我還是被海軍押來的奴隸嗎?去死吧你!”
手起刀落,肥頭大耳的老闆被我一刀斃命。
小時候,爸爸教過我用劍,但這一刀,是殺魚時積累的底子。
屠宰碼頭不能待了。
走,去大海上。
大海那麼大,海風那麼爽,我自由了。
從今天開始,我派克,自由啦!
我很痛快,但是眼角怎麼溼了?
應該是開心的淚水吧,但開心的淚水不應該是甜的嗎?
我真的自由嗎?
我不自由。
大海如此寬廣,我卻如此孤獨,或許我應該找個家。
群狼海賊團,多好聽的名字啊,我在這不到一年就混成了小頭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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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卻不是很喜歡這個海賊團。
狼吃羊,應該,但不該以殺羊為樂吧。
狼王佔有資源,應該,但不該將同伴視為財產吧。
這個叫維爾嘉的男人,真值得我追隨嗎?
帶著不敢與人探討的問題,我們登上了麥豐島,目的是銷贓和補給。
一個月的時間,我和村民們相處的很融洽。
尤其是那個自稱有毛皮族血統的老弟。
但維爾嘉卻要背信棄義了,要對這裡展開血腥的屠戮。
得知了計劃,我心裡很難受。
屠村那天,我帶著一幫志同道合的小弟划水摸魚,卻見到那個男人橫空出世。
他用詭異的手段擊殺了維爾嘉,卻對我丟擲橄欖枝。
他誇我出刀利索,誇我很聰明。
天吶,自從爸媽死後,整整八年,我再沒聽過來自上位者的誇獎。
我不是個通賊商人的兒子嗎?
我不是個笨手笨腳的學徒嗎?
我不是個腥臭的殺魚仔嗎?
我不是個不願殺平民的叛逆部下嗎?
我真有這麼好嗎?
可到了第二天,我才真正見識到那個男人真正的強大之處。
他三言兩語間,把互相指責的村民團結起來。從一個光桿司令,一夜間拉起兩支隊伍。
他還能詭異的消失,然後帶著大量的高能量物資出現。
或許,他就是傳說中的神吧!
我奉命收攏海賊團中服我的人,本以為只能收攏十幾個,頂多二十個。
但來報名的,確是整整四十七人。
我知道,這些人不是服我,而是服那個男人。
分田地,看著村民們一張張充滿希望的臉。
享受到海賊自由感的人肯定不是我一個,而是海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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