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能收養嗎?(第1/2 頁)
村正張全領頭收養了李氏的大兒子,當場改了名字,叫張李。
“你雖然隨了我的姓,也可進祠堂受我後人的香火供奉,但是你也別忘了你娘。”
張全拍著大郎的肩膀。
十二三歲的男孩子正是能吃的時候,只是戰火導致的顛沛流離,讓大郎一直也沒吃上過什麼飽飯,所以身子骨抽得細細長長,肩膀拍起來都硌手。
“要不是你娘在戰亂裡護著你們,還當機立斷,舍了故土帶你們逃難出來,這會兒你們也不知道投胎去了哪家了。”
“實在是有魄力能擔當的女子,在現下這個光景,還能拖著四個孩子逃到這裡。”
“你以後也不許忘了你娘。”
“以後若是成了家,也別忘了奉養你母親。”
“我張家只要沒有餓死,就也不會短你一口吃的。”
“我作為村正,家裡孩子也多,日子總不會多難過的。”
“我張家孩子成親的時候有什麼彩禮什麼家當,我也都會給你置辦。”
“左右你也快長大了,以後張家若是農忙啊辦事兒啊,你記得回來搭把手就是了。”
村正帶了頭,做了個榜樣出來,給村民們收養立了個一二三的規矩出來:
改姓改名,入祠堂,吃喝成親不許短缺,還認親孃,還奉養親孃。
李氏的大兒子,大郎一聽張全還讓自己以後奉養自己的親孃,立刻就紅了眼眶。
他深吸一口氣,胸膛起伏間,是內心情感的翻湧。
大郎,現在該叫張李了,撲通一聲跪倒在地,膝蓋與粗糙的地面接觸,發出了一聲沉悶的聲響。
當場跪下就給村正磕了好幾個響頭。
“咚咚咚……”每一個響頭都重重的磕在黃色的土地上。
磕的是是他對張全這份無私大愛的感謝,也磕的是自己重獲新生的未來。
“村正大人,您的恩情,我張李永生難忘!”
大郎的聲音雖帶著幾分哽咽,卻字字清晰,幾乎是嗓子裡發出的低吼。
他不過是一個半大孩子,卻這麼懂事,完全沒有尋常人家裡半大小子的那種扭捏和調皮。
周圍圍觀的村民們,有的靜默不語,有的眼含熱淚。
張全見狀,連忙上前扶起大郎,眼中滿是慈愛與欣慰。
“好孩子,快起來。咱們張家,講究的就是一個‘義’字。你娘捨命護你周全,你記得她的好,那是應該的。以後,咱們就是一家人,有難同當,有福同享。”
村民們也紛紛上前,七手八腳的把張李從地上扶起來。
也有些村民見張全帶頭收養了孩子,自己也琢磨著是不是可以養一個。
然而,當目光落在李氏帶來的四個孩子身上時,這份衝動又多了幾分猶豫與考量。
李氏帶來的四個孩子,除了大郎已經13歲,在村裡算是半個勞動力,能幹點田裡的活計。
其他三個,最大的二姐兒九歲,三郎七歲,最小的小妹才三歲。
若是收養回去,那和大郎又不一樣了。
相當於自己要養一口吃白食兒的小娃。
現在村正當眾這麼說了,也就是不僅吃喝上不能短缺,連以後成親說媒,置辦物件兒, 都得和自己娃兒一碗水端平。
這話說得響亮,卻也讓村民們心裡泛起了嘀咕。
村裡這些年風調雨順,糧食還算充裕,但誰也不能保證未來會一直這樣太平無事。
一旦遇到年景不好,糧食成了稀罕物,家裡多一張嘴,就意味著多一份負擔。
更何況,這孩子長大後還得贍養自己的母親,這長遠來看,豈不是等於幫別人養孩子?
村民們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