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隨身碟在哪裡(第2/2 頁)
電腦硬碟進行了全盤掃描,結果發現裡面都是些普通檔案。
倒是從恢復的被刪除檔案中發現了一個文件檔案,裡面只有一條送給某某人二十萬元現金的記錄。
顯然,朱毓鴻本來是要做一個電子版賬本的,可轉而就想到這樣做,尤其是在這臺辦公電腦上,太容易被其他人發現,就趕緊把檔案刪掉了。
既然產生了記電子賬本的想法,那他完全放棄這種做法的可能性就不大,而最大的可能就是,他把電子版賬本儲存在了移動介質上。
應該是個隨身碟。
那麼,這個隨身碟可能在哪兒呢?
放在家裡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而帶在身上,或藏在他辦公室的某個不引人注目,但要使用方便的地方可能性最大。
張倩把自己的分析和張永興交流了,張永興道:
“朱毓鴻涉嫌醉駕致人傷殘,而且損壞交通設施,他的遺體還存放在警察醫院太平間。他隨身遺物裡有沒有隨身碟還不知道,我馬上讓他們查一下。”
張倩補充道:
“對了,還有他的手機。或許從他手機上會有什麼發現,我得去查查他的手機。”
張永興道:
“好,我們馬上去局裡吧,讓證物室的同志全力配合你。”
市局證物室。
張倩戴著手套把朱毓鴻的手機用資料線連線在筆記本上進行快速掃描。
旁邊的證物保管員想問點兒什麼,但張了張嘴還是忍住了。
掃描結果顯示,朱毓鴻的手機經常連線otG,而且連線之後很快就會使用文件App對一個名為“來去忡忡”的檔案進行操作。
跡象表明,張倩的猜測是正確的,就是朱毓鴻在用手機對記錄在隨身碟上的電子版賬本進行登記。
手機連線隨身碟需要otG連線線,或者這個隨身碟就是手機和電腦兩用的。
張倩對證物保管員問道:
“死者的隨身物品,除了這個手機,還有沒有一個隨身碟?一頭大一頭小的那種。”
證物保管員回道:
“沒有。死者的物品只有這個手機,還有一串鑰匙。”
“把鑰匙給我看一下。”
有的雙用隨身碟,就是做成鑰匙吊墜樣子的。
但是,鑰匙串上沒有想象中的隨身碟。
張倩搖搖頭。
這個隨身碟,還可能在哪兒呢?
最方便取用的地方應該是哪兒?
車上?好像不太靠譜。
那辦公室呢?要是在他的辦公室,那就一定是放在一個伸手就能拿到的地方。
張永興嚴肅叮囑證物保管員必須對剛才的事情絕對保密後和張倩一起離開證物室。
回到車上,張倩把剛剛掃描手機得出的結論和自己的分析告訴張永興:
“張叔,看來,我還得再去一趟朱毓鴻的辦公室,那個隨身碟一定是藏在他辦公室的某個不起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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