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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沒關係,他如果不肯開口,就讓證據自己來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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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蘇桃有點怔怔的看著姜未橙。
「對,你之前不是說,因為當時已經簽了離婚協議書,加上經紀人態度強硬,從慕又求你,所以你後來回去就和他去民政局拿了離婚證?」
其實她當時就覺得這件事不靠譜,什麼叫只是假離婚不分開。
兩個人只要領了離婚證就是真離婚,無論從法律上還是道德上,都不再對另一半有情感約束。
從慕想繼續對蘇桃好或是不想繼續對她好,全憑他自己做主。這是生生將自己的處境陷於被動,可那時候蘇桃哪裡肯聽這些,連後續手續也是瞞著姜未橙早早去辦理的。
「離婚證我好像放在之前的房子裡了。」從慕出名後基本居無定所,兩人後來買的那套大公寓在離婚的時候,他改了她的名字。
只是那套公寓太大,她一個人住著空落落的,所以後來就收拾大部分東西去了以前兩個人的小家。
那套房子是她自己攢錢買的,還貸款也還了很多年,只有六十多平米的一室戶,但那裡卻擁有她和從慕最甜蜜的回憶。
再後來,她開始跟著從慕跑,便也沒機會再住回去,偶爾她和從慕一起回s城,因為從慕喜歡待在保安系統更好的大公寓,他們也沒有回過小房子。
「去找出來,然後我給你找律師,再出律師信還有報警。」
「報警?」蘇桃驚訝,「有這麼嚴重,找個律師還不能解決嗎?」
姜未橙實在不忍心把從慕今天那番話告訴她:「你相信我,從慕現在也自身難保,他不會幫你,那些人人肉你,造謠你,謾罵你,早就已經構成了侮辱罪。不用強硬的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就算你貼出離婚證,別人也會說那是你p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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