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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管理體繫上,可能很多人對明朝巡撫印象較深,認為是各省省長,但事實上僅是臨時差遣,並非常設職務。明朝更沒有省這個說法,只是前面的元朝和後面的清朝都有,很多人便想當然的認為明朝也有。明朝仿宋朝在各地設四司的制度,在各地設三司:
1都指揮使司:即前文所說的地方軍區。
2承宣布政使司:相當於宋朝的都轉運使司,主管一方的財政經濟。因為經濟工作比較重要,所以設左右兩位布政使共同主持工作。
3提刑按察使司:相當於宋朝的提點刑獄司,主管地方司法。
這三司互不隸屬,各自負責當地的相關工作,有時遇到重要情況,比如治理河道或打仗,朝廷會派出一名要員(一般本官是副都御史或侍郎)巡撫該地區,協調三司工作。但也只是協調而並無直接管轄權,因為這三司都直接隸屬於中央的三個部門,為此中央部門的機構設定也發生了重要變化。
尚書六部,每部四司,唐宋有時會微調二十四司的具體設定,但這個框架從未改變。明朝為加強中央和地方的直轄關係,非常有創意地打破了這種框架,不妨以戶部為例來說明這種公共管理創新。
明朝戶部內設十三司,分別為:浙江、江西、湖廣、陝西、廣東、山東、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廣西、貴州、雲南清吏司。這就是一些省份的名稱,明朝雖沒有省的說法,但這種區劃顯然是後來各省的框架。
這十三司顯然各自對口一個地區,比如浙江布政司就直接對口戶部浙江司,而巡撫可管不了戶部的內設司所。
同理,刑部也設了這樣的十三司,對口各按察司。都察院也設十三道監察御史,分派各地監察地方官員。但兵部的情況比較複雜,並未分十三司直接對口各都司。
有些人據此說明朝的疆域很小,只有區區十三省而已,什麼東三省、新疆、西藏都不在轄內。這真是相當無知也很無理的一種說法。戶部只管十三省,中央各部門都不用錢了?您看戶部十三司也沒有北京、南京啊,難道也不在疆域內?更可怕的是這十三司沒有五軍都督府啊!是明軍全體叛逃了還是都不領工資了?鄭公公那麼大的艦隊經費從何而來?最愉快的是刑部也只管這十三省,所以中央百官可以隨便犯罪玩兒‐‐反正沒人管。搞半天&ldo;刑不上士大夫&rdo;是這樣實現的!
但這顯然是很荒謬的。
事實上,十三司(道)也只是一種機構設定方式而已,內設十三個司已經夠多,不能再增加了。所以十三司託名某處,並非真的只管這一地之事,還要兼管很多業務。比如中央機關的經費就由戶部陝西司管,兩京及其附近地區的稅費由福建司管,各營衛分到各司管等。十三司(道)沒有出現的地名其實仍有明確的司(道)在管,並非不在轄內。
這樣設定,明朝中央部門對地方的直轄能力更強,藩鎮獨立的可能性比前代更小。當然,這種進步體現在公共管理機構的設定上,只是一種表象,根本仍在於社會進步,儘管明朝倒退性地恢復了世襲爵位乃至世襲職務,但社會已盡力將這種影響降至最低,儘管不得不承認比宋朝略有退步,但總體而言一個平行化公民社會還算成功。明朝的中央集權體系也趨於成熟,地方獨立的趨勢基本被消滅,務實的地方政府設定方式奠定了大一統中華帝國的框架,使中華民族歷代擴充套件出的生存空間融為一個有機整體,而不是漢區、羈縻區、軍事佔領區、藩屬國的簡單拼湊,統一的中國概念徹底深入人心,奠定了現代中國的版圖。
當然,一個偉大的王朝,最重要的遺產不是金銀,也不是疆域,甚至不是優秀的組織結構,乃是萬世相承的文明血脈。漢唐宋都為後人留下了偉大的文明遺產,明朝的問題就稍有點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