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矛盾(第2/2 頁)
我贊同朱大人。”
王匡略一沉思,也站起身來說道:“臣亦贊同!”
內閣一共六個人,四個人都贊同了,其餘兩人何遠、楊延宗也紛紛站起來同說道:“臣亦贊同。”
得,內閣六個人都贊同了,自己如果不封賞周稱意那就說不過去了,可是怎麼賞,是個問題。
呂世傑自然知道乾元帝心裡不痛快,這個時候就得讓乾元帝更不快樂了。
於是,呂世傑大步往前高聲說道:“軍帥戎將實朝廷之砥柱,國家之干城也。曲成侯之功前所未有,當封國公!世襲三代!不封不足以顯示陛下之恩典!”
呂世傑此言一出,殿中眾人皆驚!
要知道國公可是王下最高爵位。
大乾爵位依前朝而制:王、公、侯、伯、子、男六等爵位。
王爵分三等。
秦、晉、齊、楚四王為大王,又稱一字並肩王,其中以秦王最貴,此等王爵一般掌三郡,為大國,有國相,朝廷法律下可自己增設律法,有軍隊限制數量,自己三郡內的官吏自由任免,無鹽鐵經營權,有稅收,但需要將各稅收的六成上交朝廷。然一字王從未設定過。
燕、趙、魏、韓、越、蜀、宋、魯、鄭、衛、鄂等王為次王,其中以趙王最貴,此等一般掌兩郡,為中等國,有國相,無律法權,無鹽鐵經營權,有軍隊限制數量,自己兩郡內的官吏自由任免,國內各項稅收的八成需要上交朝廷。(比如程正慎太子案乞骸骨被加封為鄂王,掌豫章跟武昌。)
最低一等為郡王,一般皆為宗親,比如襄平郡王程正亮,此王爵為宗室爵位,皇室子弟成年皆可獲封郡王,此等王爵掌握一郡,不過皆為邊郡,除了一校衛隊以外,無任何權利,國內各項稅收的八成需要上交朝廷。
王爵世襲三代,子孫無特殊貢獻依次降爵,大王降為國公,次王降為郡公,郡王降為縣公。再無特殊貢獻降為侯,最低降至子爵。
公爵分三等。國公、郡公、縣公。
國公掌一郡,一般為大郡且富裕,世襲三代,無特殊權利,封地內各項稅收的九成五需要上交朝廷。
郡公掌一郡,一般為小郡,一般不世襲,除非特殊情況,待遇從國公。
縣公掌六縣,皆為中等縣,一般不世襲,待遇從國公。( 楊延宗祖就是縣公,李子昂祖也是縣公。所以縣公的封號就雜,什麼永安、安順的。基本都是取吉祥封號。)
侯爵掌一縣,一般為中等縣或者大縣, 一般不世襲,待遇從國公。
伯爵封地皆是小縣,不世襲,待遇從國公。
子爵只有一千畝的封地,不世襲,待遇從國公。(相當於一個大村子的面積)
男爵只有五百畝的封地,不世襲,待遇從國公。(相當於一個小村子的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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