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虢氏姐妹(一)(第3/5 頁)
。”
“這得多累啊,她的夫家很窮嗎?請不起僕人嗎?”鄭安雅驚得下巴都快掉了。
“非也,當時她的夫家與孃家算是門當戶對,之所以要她幹這麼多活是要讓她‘適應為人婦的生活’,這是她婆婆的原話。”房如樨不禁嘆道。
“什麼‘適應’,狗屁!說白了不就是故意刁難人嘛。叔叔,這也是我最不明白的一點,她婆婆自己也是女人,年輕時候也做過兒媳婦吧?為什麼做了婆婆之後還要為難兒媳婦?”
“原因很複雜,我也不是特別瞭解。王上,這不是重點。”
“那後來呢?”
“丈夫死後,公婆本就對她懷恨在心,父親再一死,不僅僅是公婆,夫家的所有人眼看她沒了依靠,都開始明目張膽地作踐起她來。甚至有人與她的族內叔伯兄弟勾結,圖謀虢太公的家產。虢仲靚明白,再這樣下去,她早晚會被折磨死,家產也會落入他人手裡。於是,就在回門弔喪的那天,她找個藉口留下,迅速接管了家裡的一切,將那些四散而去的掌櫃、夥計和家僕們重新聚攏起來,將那些偷拿財物的奴僕夥計抓去報官。在她的努力下,綢緞莊重新開張,生意越做越紅火……”
“沒有人為難她嗎?”鄭安雅問。
“有,當然有了,那一年她才十八歲,一個沒有父兄可依、也沒有孩子的十八歲孤女,有的是人對她虎視眈眈。或許是她命不該絕,當時是永昌二十八年,正是南越國打敗我國、聲名遠播的時候。她……”說到這裡他忽然停下了,瞟了鄭安雅一眼。
鄭安雅哪能不知道他在想什麼,笑道:“叔叔只管說,我不生氣。那會兒是我太飄了,回想起來,南越國是個不錯的對手。”
“那我可說了啊,”房如樨笑道,“她父親不是做綢緞起家的嘛,後來也做麻布,她就捐獻了一大批布帛給朝廷做軍服,得到了朝廷的表彰。如此一來,商戶們都對她高看一眼,也不敢隨便欺負她。”
“那她如何處理父親的遺產呢?你方才不是說,已經出嫁的女兒不能繼承父母的遺產?”
“那就是她高明的地方了。南越國的法律並沒有規定外嫁女不能繼承父母遺產,只是民間約定俗成地認為她們出嫁時已經將屬於她們的那部分財產作為嫁妝帶走,因此父母去世後家產通常全部由兒子繼承。她父親沒有親兄弟,只有一個妹妹是當地的縣令夫人,她將遺產分成三份,一份給了姑姑,一份給姐姐,只留一份給自己。當然了,姑姑和姐姐分得的財產主要是綢緞莊的股份,那兩位都要忙夫家的事,整個綢緞莊的經營權自然就落到了她的手裡。不是沒有遠親族人告她的狀,但狀紙遞到縣令手裡就被駁回了。”
“對啊,姑姑也是虢氏出嫁的女兒,如果縣令判她不能繼承父親的遺產,那姑姑更不能繼承兄弟的遺產了。縣令夫婦白白得了那麼大一份好處,肯定向著她說話。”鄭安雅道。
她思慮片刻,又問道:“叔叔,你是說這個人有辦法對付孤竹國?”
房如樨道:“此人行事,喜歡利用人性的貪婪,先給人一點好處,引誘對方花費大量的錢財或人力投入進去,再給其致命一擊。我只說一件事情,行不行王上自行決斷。”見鄭安雅頷首,他說:“王上可聽過一句話:‘遍身羅綺者,不是養蠶人。’”
“聽過,說的是一位貧困的養蠶女子,終年辛勤勞作,卻穿不起一身用蠶絲做的衣服。”
“沒錯,當時的南越國的蠶農都集中在如今的桂林郡,約有數萬戶,他們常年過著朝不保夕的生活,只因他們產出的蠶繭只能賣給幾個固定的商戶。而那些商戶大多奸詐,遇到豐年,他們必定壓價,使得那些農戶賺了產量卻賺不到錢,而到了災年,那就更不用說了,蠶這種東西很嬌貴,稍不留神就就會病死一大片,蠶農也會因此破產。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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