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沈青同學的“程咬金”(第2/2 頁)
雖然不至於受到處罰,但是以後還是不要帶在身上了。以後遇到這種事情,你應該第一時間報警。”
“可是……他們打人不犯法,我帶匕首怎麼就犯法了呢?再說,我哪有機會報警啊?!”沈青聽他說拿匕首違法,心裡七上八下的不知如何是好,趕忙辯解。
蔣正叔叔聽她這樣說,只是笑笑,沒有接話。
“再說,報警也沒用啊!他叔叔就是警察,而且還是領導。”沈青想起了李阿利的情報。
“哦,是嗎?哈哈……那就好辦了,正好我有個同學是莊周縣公安局的副局長。”蔣正叔叔好像掌握了一個很不錯的情報,爽聲大笑,接著問道,“他叫什麼名字?我回頭讓我同學幫你們說說,讓他們家長想辦法管教一下孩子。不然.......我看以後這事還會鬧騰。”
“叫……”沈青哪能記起來呢?李阿利只說了一次。“叫什麼,我忘了,就知道姓潘,是城區派出所的輔導員。”
“哈哈哈……那算什麼領導?!派出所的輔導員頂多是個副科級幹部。沒事,回頭我打聽一下。”
沈青聽蔣正叔叔說的輕鬆,心頭掉了一塊大石頭。
今天運氣不錯,解決了一個大問題。
“不用打聽,我知道叫什麼。”蔣正此時淡淡地插了一句。“叫潘大強。”
嗯?他怎麼知道?沈青驚訝地看著蔣正。
“嗯!那更好辦了!等會兒到家,我就給我同學打電話,把這事和他說一下。”蔣正叔叔說著加快了車速。
不大一會兒,他們便到了昌隆縣城。
到了縣城,沈青執意要下車,不再讓他們繼續送她。
“哈哈……看來你是怕我們叔侄倆到你家吃飯吧?!”蔣正叔叔用打趣的口吻笑著說。
但不論怎樣,他們最終還是尊重了沈青的意見,把她送到了昌隆縣的小汽車站。
這個小汽車站,停著所有去昌隆縣所轄小鎮的班車。
車子停穩,蔣正紳士地走出車廂,幫沈青開啟了車門,並從後備箱拿出她的行李。
“謝謝,謝謝您們!”沈青不住地道謝,感激萬分。
“沒事,別客氣!你趕緊回家吧,估計還能趕上吃中午飯呢。”蔣正叔叔一邊爽朗地笑著擺手,一邊鑽進了車裡。
沈青見蔣正仍然站著,就不好意思地再次點了點頭,表示感謝。
然後,她就提著行李箱,轉身走進車站。
“等一下!”剛走兩步,就聽身後的蔣正急急地喊了一聲。
“這是我的手機號碼,有事給我打電話。”他跑到了她的面前,給了她一張紙條。
沈青一愣,不明白他的意思。
“發什麼呆啊?!拿著!”蔣正見她發呆,便把紙條硬塞進了沈青的手裡。“再見!”
看著蔣正陽光筆挺的背影,再看看手中寫著的一串數字的字條,沈青在寒冷的陽光下,站了好久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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