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一鳴驚人(第3/3 頁)
,繼續折磨他。
他回到辦公室,開始打掃衛生。
他離開的這幾個星期,辦公室裡積滿了灰塵。
“上官乙,我要和你同歸於盡!”
他當初就不應該接這個任務,去招惹那些怪物。
他雖然學過一些格鬥技巧,但根本不是那些人的對手,他只出了一拳,就被打倒在地。
等他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被綁在椅子上,動彈不得。
與其被棍棒毆打,他寧願被關起來。
人類的想象力是無限的,而想象力會放大痛苦。
本傑明告訴高峻,他把李哲順照顧得很好,但實際上,他一直在折磨李哲順。
直到他徹底崩潰。
“我不知道為什麼只有我一個人要受這種罪……”
李哲順起訴上官乙的理由是,“上官乙沒有按照約定支付佣金”。
這等於承認他接受了上官乙的僱傭,去殺人,但這並不重要。
“反正暗殺失敗了,我的罪名不重。”
李哲順覺得,上官乙的罪名比他更重。
雖然他沒有和上官乙直接聯絡,但他和上官乙的手下聯絡過,而且還有錄音為證。
“他們真是太狡猾了。”
他們每次更換手機的時候,都會把手機裡的資料複製到新手機裡,然後把舊手機銷燬。他們以為這樣就能銷燬證據,但他們錯了。
“他們讓我把事情鬧大。”
本傑明告訴他,如果他不把事情鬧大,他就會死。
他不想默默無聞地死去,所以他決定豁出去了。
他舉著一個大牌子,來到最高法院門口,開始示威。
[現在,一位男子正在最高法院門口示威,他聲稱自己被某公司老闆拖欠佣金。我們去採訪一下他。]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我可是冒著生命危險在工作。]
高峻開啟電視,看到李哲順正在最高法院門口示威,要求上官乙支付佣金。
“他真的要這樣做嗎?”
高峻原本打算讓李哲順舉報上官乙,然後和檢察院合作,指證上官乙的罪行。但本傑明卻有不同的想法,所以高峻就讓他放手去做,沒想到他會搞出這麼大的動靜。
“雖然我讓他放手去做,但還是覺得很不可思議。”
在和大企業對抗的時候,吸引公眾的注意力,是非常重要的。雖然高峻也花錢僱傭了水軍,在網上帶節奏,但如果總是用同樣的方法,網民們就會感到厭煩。
李哲順的舉動,讓高峻眼前一亮,而且,這件事也引起了網民們的熱議。
?他這是在公開承認自己接受了殺人委託嗎?
?這小子瘋了吧?哈哈,太搞笑了。
?聽說他暗殺失敗了。
?他居然還好意思要錢?
?真是個奇葩。
?我們給他眾籌吧,幫他湊齊佣金。
?你是上官乙吧?
?又是上官家族?他們怎麼像洋蔥一樣,剝了一層還有一層?
?上官乙是不是沒錢了,所以才僱傭普通人?
?上官商業倒閉了,上官集團是不是也要完蛋了?
?我們應該給上官乙眾籌,幫他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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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子怎麼這麼:()我讓股神巴菲特做我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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