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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了兩、三次盹,每次驚醒,凱迪拉克仍舊在。胡提姆堅持到底,為了保持警覺性,他拚命回想和貝太太的談話內容,並計劃該如何下筆寫報告。
晚上八點四十五分‐‐路燈亮起‐‐貝隆納跟另外兩個傢伙從肉市場走出來。三個人又說又笑,又打又鬧,胡提姆懷疑他們是否灌飽了老酒。
三個人終於分手,貝隆納駕車離去,胡提姆跟著他,在嚴重塞車的情況下,他不得不逼近距離,他不願意在餓得要死、坐等這許多鐘頭之後,把目標跟丟。
貝隆納在五十三街左轉,穿過河邊一處黑漆漆的工業區。他到底要去哪?胡提姆胡塗了。車輛漸漸稀少,他保持間隔半條街的距離。貝隆納轉上十一街,再過兩個街,減慢速度,找到了停車位。貝隆納走進一家酒店。路燈不強,店名還是看得清楚:&ldo;鯨尾&rdo;,好名字!
胡提拇越過姓貝的車,停好,再往回走。酒店的窗子都是霧氣,看不見裡面,但是很像是討海人進出的酒吧,要是你進去叫杯馬丁尼,外加兩顆橄欖,保證遭一頓白眼,再把你踢出來,扔到街上。他一時拿不定主意,是進去,還是留在車裡,或者乾脆回家。結果店門外的大招牌替他做了決定,上面寫著:香腸、漢堡、熱狗、現烤三明治。
店裡跟他想像中的情形差不多:白瓷磚的牆上儘是油垢,老式的木頭吧檯在一邊,桌位在另一邊,電視機用鐵鏈高掛在天花板上,還有亮著彩色燈泡的點唱機和香菸販賣機。後面,一個黑大胖子正揮汗如雨的在弄香腸。
胡提姆看見他的目標坐在吧檯邊,跟兩個傢伙在說話,他溜進一個空著的小隔間,再拆開一包煙,向四下看看。
以這個時間來說,生意實在好得離譜,到午夜不擠癱才怪。貝隆納是穿得最登樣的一個顧客。其餘的都很邋遢:有水手、有泥水工、有流浪漢,有一個傢伙已經醉趴在桌上。
胡提姆想不透貝隆納為什麼會光顧這種鬼地方‐‐然後他看到了吧檯後面的那堵牆,牆上掛滿了拳擊手的照片:已死的,過氣的,新進的‐‐個個戴著手套,一副殺氣騰騰的備戰架勢。
胡提姆想起雙傑森說過貝隆納以前是拳擊手,怪不得,他來這裡可以讓他吹噓吹噓風光的過去。跟他談話的兩個傢伙,還有酒保,都有共同的特徵:厚肩、鉤鼻、招風耳。看起來都能把胡提姆嚼個稀爛,然後吐到一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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