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享受生活(第3/3 頁)
零碎,裝了大概一個小箱子。
裡面有相簿,筆記本,以前工作用的膝上型電腦這些,還有一張沒去兌獎的刮刮樂,就是那張中了黃金的刮刮樂,價值8萬塊。
當時刮出這張獎的時候還跟那黑心店老闆鬧出矛盾,讓李凡記憶深刻,想起自己剛擁有能力時,為了賺錢,瘋狂掃蕩刮刮樂的幾天,這張刮刮樂很有紀念意義。
收拾好東西,李凡跟房東交接後,就拿著東西離開了,回了莊園。
吃過晚飯,李凡覺得在家無聊,於是就開車出去玩耍。
李凡是年輕人,如今有錢了,可以放縱自己的慾望,自然是去了年輕人最愛去的場所,酒吧。
對於酒吧這個地方,李凡不陌生,剛進社會工作的時候,玩得那叫一個嗨皮,喜歡那個熱鬧的氣氛,蹦蹦跳跳,釋放自己的快樂。
後來知道了賺錢的困難,以及工作上的壓力,李凡就再也沒去過,但心裡其實還是很喜歡玩的。
大多數人不是不喜歡玩,而是被現實逼迫得放棄了自己的一些快樂。
“T—U”是紅市最大的一家酒吧,生意火爆,每天都有無數的年輕男女在裡面玩耍,包括一些有錢的富家子弟。
從酒吧門口停放著的一輛輛昂貴車子就能看出來,李凡的牛牛在裡面也顯得很普通。
進了酒吧,眼花繚亂的燈光,以及震耳欲聾的音樂,讓李凡那被生活壓抑了很多年的心再次點燃了激情。
有錢了,李凡自然不會跟以前一樣只是當個人頭,擱下面站著,而是定了個大卡座,坐在了樓上,叫了酒水,點了很多自己以前不敢點的昂貴好酒。
有錢就是消費!高興就行!就是花!喝不喝得完是另一回事!
李凡一邊喝酒一邊看著下邊人蹦迪,自己也跟著蹦躂跳舞,盡情搖擺。
雖然看起來有點孤單,但李凡心很開心,盡情釋放著自己,就是玩。
李凡定的卡座有最低消費要求,一晚上最少要消費20萬以上才能訂,也就是為什麼叫了那麼多酒水的原因。
當然,這點錢對於現在的李凡來說,就是撒撒水啦。
卡座位置很好,可以俯瞰下方舞池全貌。
很快,就有幾個女孩盯上了孤單的李凡,跑過來搭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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