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3/3 頁)
了路讓人過去。
俊秀的青年站著沒動,垂下眼看他,“阿修?”
“小荀?”葉布修才反應過來。這是主角受。
這個世界的主角是怎麼長的,誰家的主角受比攻還高半個頭?
主角受都快看起來有一米九!
雖然他只是個炮灰攻,但是炮灰攻的命也是命啊。
林荀輕輕嗯了聲,“是我。”
葉布修心塞地把四塊錢一杯的奶茶遞給他,按照劇情裡渣攻的話說,“我怕你渴了,專門去買的。”
林荀本人看著和網上的戀愛腦不值錢樣子完全不一樣,不知道會不會喝這杯奶茶。
林荀接過奶茶,插上管子喝了一口,抿唇道:“很好喝。”
騙人,書裡有介紹主角受不喜歡甜的。
這杯奶茶是全糖,裡面全都是糖精。
“我想起來我買的全糖,這杯太甜了,”葉布修扯了個藉口想讓他扔掉,“你別喝了,晚上喝太多糖會失眠的。”
“剛剛好,沒有太甜。”林荀沒有把奶茶扔掉,還是捧在手裡慢慢喝,最後全部喝掉了。
兩個人晚上吃的是學校附近的烤肉,肉全程都是林荀在烤。林荀有兼職過烤肉店,把肉烤得金黃冒油沒有一點焦黑,葉布修吃了很多。
要去付款的時候,葉布修清清嗓子,拉住林荀的袖子,“我對你是有好感的,不過我們還是剛認識,男孩子還是不要物質的好,等一下我付款,你微信a我一半
() 。”這話說出來,葉布修自己先尷尬了。
林荀沒有因為他的話生氣,很溫和地說,“我付款就好了,我的獎學金已經下來了。”
“……那下次我請你,我不是小氣,就是不喜歡出門要別人給自己花錢拜金男。”說完,葉布修感覺臉上發燙。
吃完飯兩個人在大學城裡散步,時間還早大學城人很多,葉布修被人擠得差點摔倒,林荀扯住了他的手腕,他站穩了,咳咳了兩聲。
林荀不知是不是沒聽到,沒有放開。
俊秀的青年牽著低他半個頭身形單薄漂亮小男朋友的手腕,護住他在人群裡穿梭。
中途俊秀的青年說去買點吃的,回來的時候手裡多了一束粉玫瑰,遞到小男朋友的懷裡之後,又不經意地牽住小男朋友的手。
甜甜的戀愛,大學城裡很多單身狗都被虐到不行。
林荀沒有做再出格的事情,葉布修就這麼被稀裡糊塗地牽了一晚上的手,等到林荀送他到小區樓下,兩個人的手還沒分開。
葉布修不想讓他送到樓上,“我到了,你回去吧。”
“好。”林荀鬆開牽了一晚上的手腕,看著葉布修按了電梯,等電梯上升到按的樓層了才離開。
已經十一點了,怕打攪到李雲次,葉布修關門後腳步很輕地走進客廳。
客廳還亮了一盞小燈。李雲次還沒睡,正坐在沙發上不知道用本子寫什麼歌詞,聽到腳步聲望過去,視線停在葉布修懷裡的粉玫瑰上。
葉布修順著他的視線移到玫瑰上,眨了眨眼睛,把花藏到身後:“我朋友送的。”
粉玫瑰的花語是初戀。
這個天氣還沒穿長袖,被其他男人握了一晚上的手腕有明顯紅痕。
二十來歲的小孩正熱衷探索情情愛愛。
筆尖在本子上劃了一道沒有任何意義的橫,李雲次蓋上筆帽,把桌子上的本子收了起來,語氣很淡:“時間不早了,早點睡吧。”
臨走之前又道:“下次別這麼晚回來,那個進你房間的變態還沒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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