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4 章(第2/3 頁)
又說道:“大人,此人明明是青州商賈,偏偏要來揚州買地,其心可誅啊。”
按理來說,兩方都有自己的道理,以往也不是沒有出現過這種情況,胡縣令就對白老爺道:“按照律法,這地不管是誰先開墾的,只有先在衙門買地登記在冊的,才是那塊地的主人。”
白老爺自然知曉,但他可不是想要這個結果的,說道:“大人,為了開墾那地,我可損失了不少,再不濟,總要對方賠償我的損失。”
“那你說個數,”胡縣令見對方鬆了口,也順坡問下去,誰想對方竟然獅子大開口,敢要天價。
“為了那塊地,我可是買了旁邊村民不少地,還僱傭他們幹活,這以後還要白養著他們,這筆錢,沒有給足萬兩銀子,是解決不了的。”
萬兩銀子。
就兩塊地僱傭人幹活,即使買了旁邊村民的地,再怎麼樣,也達不到萬兩,這是想林老爺出錢,以後替他養著那些僱傭的人,還能從中白拿一筆鉅款。
這樣的事。
林福海自然是不願的。
見狀,白老爺笑著說:“那這事沒得商量。”
……
另一邊,林福海走後,李樂只也單獨寫了一封信給公孫淼然,提起棉花的事,這封信為了讓旁人瞧不出任何異樣,李樂只也沒有透露那位皇子的事,只單單說了兩方搶地。
而這封信送到公孫淼然手中後,公孫淼然對此事十分慎重,大安縣一地發生這種事,放眼各州各縣不知在他們不知道的情況下,發生了多少起,其中又有多少人被豪紳惡霸強橫搶奪田地。
公孫淼然不敢往下想。
他正要拿著這封信去找趙宣,又坐了回去,若單單只是此事,李道長應不會是這般說法。
應會說在大安縣發現有豪紳奪地一事,而現下,卻牽扯林福海,前段時日,陛下召見林福海似是有要事安排,想來正是這事,李道長又在大安縣,憑李道長如今的身份,小小商賈不敢造次。
這位白老爺背後有一人替他撐腰,還是能不懼李道長身份的人,而這樣的人,公孫淼然不用多想,便能知曉是何人。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是這位白老爺目光短淺,不知李道長
如今的身份,只把對方當作能夠欺負的道人,但這件事,發生在揚州,揚州刺史還是錢焯的情況下,對方最小也是京城中的官。
總歸不是一件小事。
公孫淼然不敢有任何停留,立馬將這事同趙宣說起,趙宣得知大安縣發生這種事,還需李道長寫信告知他時,陷入了沉思。
這件事也算是敲響了警鐘,遠在京城的他們想要得知各州各縣的事,慢,太慢。各州各縣若有勾結,欺上瞞下,可謂是遮蔽了他們的眼,讓他們不知今下的局勢。
京城繁華迷人眼,歌舞昇平,可遠在千里萬里之外的地方,又豈能像天子腳下一片太平。
趙宣心中已有想法,暫且不說。
單這件事,趙宣深思後,將懷疑的人選圈在皇親國戚上,京城的官,早已經懼怕李道長的本事,怎會得知對方在大安縣,還敢上前去觸眉頭,這些官後面,沒有他的許可,沒有老三的許可,誰敢將手伸那麼長,剩下的阿貓阿狗,更不敢有那份膽子。
反倒是那些皇親國戚,自認高人一等,眼前都長在天上的,聰明的自然知曉李道長的本事不願得罪,可世上總有不聰明愚笨又狂傲自大的人,身處高位,又不將一切放在眼裡。
這些人可是能幹出這種事的人。
林福海是聽了他爹的命令才去的揚州,應是為的棉花一事,棉花一事上,薄利多銷,種植的人又能分得一兩成,這筆錢財,那群貪狼自然會惦記上。
趙宣先是查了一番京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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