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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別說我當時把她接回來的目的了,我自己想想都覺得我當時,太叛逆了。
帶閨女的日子過得愜意又鬧騰,十七經常會因為一些小事情不理我,會把自己關進屋子裡(後來被我嚴令禁止)。
我也會做一點點飯,最拿手的就是荷包蛋。
不過有一次時間沒算好,意外做成溏心的了,十七拿勺子戳開的時候我嚇了一跳,剛想再放回鍋裡,她就把我攔下了。
「就這樣。」她說。
我只好順著她:「那你嘗嘗,不好吃就趕緊吐掉,我再去給你煎一個。」
這回我算好時間了,把荷包蛋煎的外焦裡嫩,絕對不會出錯,還險些煎過了火。
可等我信心滿滿出來的時候,發現十七已經把盤子都舔乾淨了,正油著小嘴朝我笑。
怎麼辦,我一點也不生氣。
只覺得她好可愛。
漸漸地,十七也會在某個寂靜的下午,坐在沙發上陪我。
我找了份教師的工作,這兩天在忙著寫教案,地毯上的a4紙呈地毯狀散落,我頭禿地在沙發上翻著書。
十七就會在我最煩躁的時候,悄沒聲地走過來,小身子往我懷裡一靠,不吭不響地幹自己的事。
這個季節起靜電,她頭髮絲沾在我毛衣上好多根。
我真想照她小腦袋瓜揉一圈。
7
我給她想好名字了,當時辦手續的時候就想好了,只不過一直沒告訴她。
等終於上小學,我告訴她,「你叫溫有之。」
她問我為什麼。
「因為你是天下最富裕的人。」我說,「你什麼都有。」
她點了點頭。
小孩子太好騙了。
其實哪有那麼多原因,不過是因為這兩個字好寫,以後我閨女要是出名了,簽字都比別人快。
8
今天出了件大事,我要記錄下來,9月6日,十七她頭一次跟我分享,她小女生的心事。
臥槽這感覺太棒了。
她說她走錯了教室,做到了人家的座位上,還喝了一口人家的水,她感覺自己丟死了人。
我一直忍著沒敢笑。
十七問我:「什麼時候能忘掉這種事?我想了下,我記不住我兩歲以前的事,是不是記憶就能保持四年?那我十歲的時候估計就能忘了。」
我笑出來了。
傻孩子,長大你就知道,根本不會忘記。只會越來越覺得這件事不過如此。
我們漫步在回家的小路上,我終於能領著她的手。
其實這也是因為上了學,她看別的小孩子都領著家長,所以自己也想有人領而已。
那就領。
領到她長大為止。
領到我走不動為止。
9
在同一個城市就是一點不好,我會經常偶遇雅凡。
前幾次我都躲得遠遠的,後邊實在躲不開了,迎面撞上了她。
明明才幾年沒見面,我們卻恍如隔世。
她再也不扎麻花辮了,而是高高地豎起馬尾,嘴唇塗得鮮紅,比我更像個嚴師。
街上不是敘舊的地方,我們去了最近的一家咖啡店。
沒什麼好嘮的,嘮嘮研究所,嘮嘮近況。
她說她最近教了一個男孩子,一個天才。我不幹示弱,我說我有了個姑娘。
姬雅凡當時的吃驚程度,不亞於知道我逃婚隱退在鄉下娶了個老婆並生下三胞胎。
她問我哪來的?我說孤兒院。
我聽到了一聲冷笑。
時間真是個好東西,能讓我完全不在意別人的看法,面對前女友的致命嘲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