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兩個母親的談話(第3/5 頁)
想聽你把你沒有講完的故事講完可以麼?”
咪咪無奈地做了一個深呼吸,深深地吐了一口氣,表情變得很抑鬱。
看著眼前杯中微微漂動的蠟燭,咪咪慢慢地移動著杯子,許久沒說話。看得出她內心很痛苦。
過了一會兒,她才抬起頭反問凌姍:
“那麼我說了,你能相信我的話嗎?”
凌姍肯定地點點頭。
“謝謝。\"
咪咪很傷感地笑了一下。她用面巾紙下意識地從眼鏡下面沾了沾眼睛,這才恨恨地說:
“都是因為那個王八蛋!”
凌姍沒有去追問“王八蛋”是誰?她知道那一定是使她懷孕的那個男人。
她等著咪咪往下說。
“這話要從我高中畢業那年說起。那年我17歲。只差一分沒考上大學。當時我都絕望了,真想想到了死。不後來,我想到了我媽媽,我就放棄了自殺的念頭。那時我家裡很窮,是拿不出2000元錢去回讀的。所以我最終還是放棄了回讀再考大學的念頭。我媽媽有病,常年臥床。所以我就想掙點錢給我媽看病。我知道她很苦,她不容易。……當時呢,在我們那,剛剛興起了歌舞餐,哦,不像現在這樣的有卡拉0K,大家可以自娛自樂。那時是在餐廳裡,歌手給客人唱歌。客人點歌歌手唱。一首歌呢10塊錢。那歌手在唱歌前要先說點好聽的話,什麼祝他(她)發財、漂亮呀長壽之類的。反正什麼好聽說什麼,然後就站到人家桌前去唱。呵呵,和老電影裡一模一樣。實際就是賣唱。看著人家吃,看著人家喝,很低賤。我呢,當時嗓子條件還真不錯,由於我從小就愛唱歌,天天咧咧地唱,所以什麼新歌老歌我都會。就這樣,我就由朋友們介紹我去那裡當了歌手。”
“我也不知道為啥,也許我還挺有人緣吧。沒多久我就唱紅了。每天捧場的人特別多,最多時一晚上我就能掙兩百塊錢。那時這個數目,頂上一個大技工上班一個月工資了……我從也沒見過那麼多的錢,這是真話。”
“……要說人吶,就沒有知足的時侯。幹這行雖說已經掙了大錢,但不久我發現,有不少的歌手都不幹了出去‘公關’了。對啦,這詞兒你也許不懂,‘攻關’,是我們的行話。就是陪客人,當時不叫‘出臺’,叫‘公關’。那時幹這種事價碼可特別的高。一個晚上,又吃又喝加上陪人家,最少能賺六、七百塊錢!再說那時的男人出手也都‘賊’大方。所以,我們一起的姐妹都勸我也做這個。可我顧及名聲,死活不做。…哦,我們家是正經兒人家,沒這種人。”
“……俗話說,常在河邊站,沒有不溼鞋的。還真是這樣。直到一個老闆闖進了我的生活…”
“他是個官倒。哦,那時您在國外,對這個詞恐怕您不懂。改革開放初期,掀起了全民經商的熱潮,甚至國家轉勵政府機關參與經商。就這樣,不少政府部門都創辦企業並選派幹部去當企業的總經理。對了,這種企業往往就一兩個人,一個皮包一個公章。所謂皮包公司就是這麼來的。\"
“你別小看這皮包公司,它的能量往往不是一般正規公司能比,因為它的背後其實就是大權在手的政府。”
“他就是市工商局的一個處長,還是局長助理。\"
“所以,他的能量很大,把蘇聯的坦克車都倒進來了,所以,是我們餐廳的金牌顧客,也是我最好的捧場。經常來,每次都成百的打賞,有時甚至連續有一個多月。我們雖然已經很熟,但他對我從未有過過份的舉止言談。每次都打小費,都大大方方規規矩矩的,完全沒有別的男人乘酒勁摸摸索索,色迷迷地非把錢塞到歌手的乳罩裡的樣子,所以我對他的印象也特好,也不知中了哪門子邪。\"
“有一天晚上。我唱完歌回家,已是半夜十二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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