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部分(第2/5 頁)
智道:“不可,這樣太過強硬了!西洋人為的不就是錢嗎?需要的不就是市場嗎?在潘文華部長剛所說的收回租界租地所有主權的基礎上,我們可以適當給予西洋人一些優惠政策,我們可以改各國在華租界租地為各國在華的經濟特區,其國人在其特區內建設的工廠企業,可以在諸如賦稅、審批、管理、監察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
林逸驚訝於劉汝明經濟特區的發明,這可是後世中國改革開放時才有的啊!他讚賞地點點頭,劉汝明不愧為搞經濟的,這樣西洋人雖損失了一些政治利益,但他們的經濟利益卻絲毫未損。他細細想想,從另一個高度道:“劉總理所言有理,這樣既給西洋列強留了面子,又實際地解決了問題,不過,有一些地方需改動一下,名字不能叫經濟特區,而應改為經濟園區,不能給予在園區內的外國企業各種特權,那對我國的民族企業不公平,我看給予他們‘國民待遇’即可!”
大家細細咀嚼林逸把“特”字改為“園”字深意,劉汝明首先拍腿讚道:“還是林主席有政治敏銳度,在此種情況下設立的經濟特區,這個‘特’字含有特權的意思,人們會以為這是我中國屈服於西洋列強的強勢,而不得不作出的讓步,這對於我中華民族來說,含有屈辱的意味,而經濟園區的叫法則不同了!”
大家頻頻點頭,覺得是有此味,不由均連聲叫好。
林逸笑笑:“當然,既然灌名為某某國經濟園區,怎也得給予他們一些優惠的,在同等條件下,我們可以給其國的工廠企業予優先立項、審批、徵地權。另還可在經濟園區內,允許其設立一個由其國主導的經濟管理委員會,可以從經濟園區內的企業中收取一定的費用,用於日常管理和園區的建設,但必須強調一條,所收取的一切費用只能用於經濟園區,不得轉移他用,更不能轉移出境。”林逸打的好算盤,他把經濟園區的基礎建設費用,都讓別人來承擔了。
劉汝明與潘文華、沈明亮懂經濟,當然明白其中的道道,他怪樣地望著有點奸奸的林逸,心想:“林主席!你也未免太‘黑’了吧!”
“另外,在對於香港與澳門租地問題的解決上,我們把握的原則還可以再靈活一些,具體的內容由你們政務院自己去研究!”林逸補充。
“林主席!還有一件事,這次新聞媒體對我人民軍發動解決湘淮聯軍集團及太平天國的戰爭,做了許多正面的詳實的報道,這對我人民軍取得全國人民的理解與支援起了關鍵的作用,但令人傷痛的是在這近半年的戰地實地採訪報導中,先後有二十多名新聞媒體記者英勇犧牲。”王學範低沉聲音道。
潘文華附和:“這方面我瞭解得比較詳細,在這些英勇犧牲的新聞記者中擁有‘藍本記者證’的資深記者有五人,多屬原根據地的幾大主流媒體,其中女性記者有三人,我還曾參加過一次由新聞界召開的追悼會!”
林逸沉痛:“今後要注意保護這些無冕之王——記者的安全,他們是戰鬥在第一線的新聞工作者,政府沒有專門的政策條文為他們提供什麼物質方面的援助,對於這些英勇獻身的新聞工作者,潘部長可以以政府文化部的名義,授予他們一個榮譽稱號,讓後來者記住他們,懷念他們,學習他們。”
突又想起什麼,問:“對了!那三名女性記者都是誰啊?潘部長得去慰問一下她們的親屬!”
王學範搶先回答:“一位是《人民軍報》的劉思美,一位是《雲南日報》胡倩月,一位是《人民報》的肖瑩!”
林逸認真聆聽,突猛睜開眼睛,射出冷冷的光芒,驚道:“《人民報》肖瑩!”
大家莫名其妙,不知林逸因何反應如此激烈,難道林逸認識那位肖記者?
林逸心中一陣錐心的痛疼,驚覺自己失態,忙掩飾:“可是那位在第一次防禦戰勝利後,單獨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