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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手有點涼,比空調的溫度還要低,但我卻感到溫暖:&ldo;阿媚,恭喜你,能和喜歡的人在一起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rdo;
她的話疏散了這段或許會把家裡攪地天翻地覆的關係帶給我的煩慮,似乎紅姐的存在總是給我很多的力量,讓我能擁有更多面對生活的勇氣。某些時候,我甚至會覺得她像媽媽一樣,用很多人生經歷和見識給我解惑,從不厭煩我對生活、對人生的抱怨。
&ldo;是啊,柳暗花明,算是苦盡甘來吧。以後如果有機會,我帶他來見見你,你幫我看看他是不是值得我愛的男人。&rdo;我笑嘻嘻地說。
她很高興地握緊我的手,點頭連聲說了好幾個&ldo;好&rdo;:&ldo;我等著那一天,不過我相信你看人的眼光。&rdo;
我在心裡默默鬆了口氣,能讓自己的朋友開心,也是一件讓人幸福的事情。
晚上臨睡前,我抱出被遺棄在雜物間的紙盒,小心翼翼開啟。以前每次看到裡面的東西,我的情緒都會很低落,而這次,當我再次看到它們時,除了感慨外,只覺得自己幼稚地連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會……那麼傻。
先入眼的是那雙暫新的、鞋面鑲著細小碎鑽的紅色高跟鞋,鬱臨深和酒舒結婚的那天,我就是穿著這雙高跟鞋,忍著皮肉之痛,買了一次失敗的醉後回家的。
鞋子下面除了那本《我的名字叫紅》,還有一封用淺藍色的信紙裝著的信。我取出那張有明顯摺痕的信開啟,因為是用黑色鋼筆寫的,字跡有點糊了,但並不影響閱讀,信不長,不滿一頁紙,看完也用不了三分鐘。想起當初寫這封信時的心情,跟十七八歲情竇初開的少女差不多,現在再回頭看,著實幼稚地讓人羞愧。
正在充電的手機突然響起,是鬱臨深打來的,我拔了插頭,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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