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6章 將錯就錯?(第2/2 頁)
又兼趙家村“虐待童養媳”的老傳統,這八個女娃吃了不少苦頭,所以對趙家村毫不留戀,一心只想遠離。
如今,已經有五個聯絡到親屬了,只待其家人帶著戶帖過來,雙方認親無誤,便可將人帶走。
剩餘三個說不清自己來處的,暫時移送到慈幼局,等她們想起來歷,或者是從落網的柺子口中問出什麼來,再幫忙通知親人。
第二等呢,便是那已經嫁入趙家村,但沒有生育子女的,共有四名。
有一位忠貞不二的,說什麼“好女不侍二夫”的,執意要繼續待在趙家村的,官府憑她願意,也不強遣回本籍,只是重新登記了戶籍資訊,令她不再是沒有登記在冊的流民。
其餘三位打死不願意留在趙家村的,便同第一等的那些一樣,有親人的通知親人領回,無親人也是暫居慈幼局。
最難辦的便是後面這二十個。
她們都為趙家村某個男人生下了兒女,年紀大的,已經將近四十,連孫兒都有了,儼然已經成為了趙家村的一份子。
對於那些不願拋夫棄子,返回原鄉的,同樣好辦,給登記在冊,也就了事了。
尷尬的是,有十五個婦人,妾心如鐵,憑誰來勸,也絕不迴歸夫家,逼得韓知縣這邊只得判了義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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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一地父母官的角度,若是那些被拐的婦人願意重新回到夫家,侍奉公婆,教養子嗣,他是樂見其成的。
畢竟,那些小家的男人都犯了事,若再少一個掌管家事的婦人,只剩下一些老幼孤寡,那些家庭就岌岌可危了。
只有每一個小家安定了,他的治下也才算太平。
再有一點,便是這十五個婦人,因為被拐時日久遠,多不能想起自己原先的來歷,無法遣送回原籍,最終只能寄託於官府的幫助,否則流離失所。
因此,說到這裡,韓知縣忍不住開始感嘆了。
“常言道,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些婦人雖要了義絕,但她們遠離家鄉多年,同孃家那邊親情淡薄,恐不能融入。在本官看來,還不如留在夫家,侍奉公婆,教養子女,好歹成全了自己一段後福。拋夫棄子迴歸孃家,豈知滄海桑田,人心已變,還不如將錯就錯……”
話未聽完,鄭晴琅的內心已經怒火翻滾,她儘量控制住自己的語氣,插話道。
“哼,將錯就錯,真是說得輕巧。那些個婦人的前半生,被無情拐賣、被辱罵毆打、被迫成親、被迫生下不情願誕育的子女……好不容易後半生迎來了救贖,可以脫離苦海了,卻又勸她跳回去,這是什麼道理?”
她承認,韓知縣的顧慮有那麼一點點合理,他或許真的是為那些婦人的未來考慮,但是,同為女性,她覺得,這種將錯就錯的想法太噁心人了!
:()穿成農家老婦,賣豆腐還債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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