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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說罷親手把莫環給扶了起來,抱上了他自己所乘坐的駝轎,吩咐駝隊繼續前進。
在這位慷慨仗義的秦雷救助之下,莫環總算揀回了一條殘命。
第十天,這隊駱駝已經來到了一個叫“搭克蘇”的地方,這是一個接近甘肅的塞外小鎮,鎮上所居住的幾乎全都是來往沙漠的客商,他們所居住的房子,也全都是一些用羊皮搭成的帳篷。
這十天之中,駝隊的主人塞外熊秦雷,對莫環的照顧可謂是無微不至,在他眼中看來,莫環只不過是一個可憐無依的老人。
因此,到了搭克蘇之後,秦雷就老實的告訴莫環說:“老朋友,你要是願意的話,你就留下來,我秦雷也不在乎一個吃閒飯的人,你看怎麼樣?”
莫環這時看來已大致復原了,十天以來,他已對秦雷有了一個大概的認識,他知道,這秦雷是一個極為富有的人。
金錢——莫環想到了錢,這是他眼前認為最需要的東西了。
一旦有了錢,他就可以改變眼前生活,老實說,江湖上的生涯他實在也過厭了,如果有了錢,在這塞外地方,他不但可以逍遙的享受餘生,而且也就不必再愁冷紅溪對自己糾纏不休了。
有了這種心意,他立時一口答應了下來。
駝隊就在搭克蘇停了下來,塞外熊秦雷的家也居在這裡,秦雷在這裡有大群的駱駝,另外還有一個往內地販送牲口的大馬場,養有牛馬數千頭以上。
莫環在搭克蘇住了三天,已然把秦雷全部的情形都摸清楚了,以後所要做的事情,簡直是太容易了,在莫環如此一個身懷奇技的老江湖看來,這種事情容易得如同探囊取物,可憐的秦雷,一番好心救人,結果卻落得了一個身遭橫死的下場!
自此以後,莫環就接收了秦雷所有的財產,他由一個殺人放火無所不為的江湖人物,搖身一變,變成為一個沙漠裡富比王侯的大客商。
他並且為自己改了個名字叫“常樂福”,由於他那一身奇異的武功,不久,這沙漠裡半壁江山,已完全控制在他的手中。
莫環雖是極力的掩飾他本來的面目,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不久,人們也就都知道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了。
在甘青道上,這位常樂福擁有上萬的駱駝,手下的人在數千以上,另外他還控有兩處馬場,在“搭克蘇”建起了一座宮殿似的住宅,美其名日“北風館”。
常樂福——也就是昔日的莫環,在北風館裡,真正可以說是納福了。
生活的優裕,使得他發福了,他那原本斷了的一隻手,現在已裝上了一隻純金製成的假手,因而在半年的時間裡,他博得了一個“金臂王”的綽號。
金臂王常樂福的大名,在整個的西北道上,提起來真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常樂福在囊括了整個北部沙漠之後,已用不著他親自出面做什麼了,他手下的家奴多在千名以上,所有川甘道上的客運,已完全由他包辦,任何人是不能接上一手的,今日的莫環,比之昔日的情形,真正是不可同日而語了。
在北風館裡,這位富比王侯,年邁的老人,卻老不知恥的納了三房侍妾,常樂福真是享盡了人間豔福。
現在,他再也不去想昔年風塵中事了,當年被囚雲貴十萬大山之事固然是絕口不提,就是對冷紅溪這個人,他也不會再去想了。
常樂福雖已年過古稀,可是由於他早年艱苦的生活,卓絕的內功,練成了鋼鐵似的身子,至今看起來,仍然是精神抖擻,面放紅光。
他人本來矮小,這時一發胖,看起來更覺得醜陋不堪,他頭上的長髮,也都變成了銀白的顏色,除了偶然的機會,他在場子裡練一練功夫,絕大部分時間,他是不會想到“武功”這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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