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4/4 頁)
治不好,這就是我的命,”張姐望向在客廳玩耍的樂樂,笑容逐漸覆蓋陰翳,“上天還是仁慈的,知道我可憐,讓我有了樂樂。”
張姐說這悲慘往事的時候並沒有表現出多麼大的痛苦,或許她已經跟很多人說了很多遍,心裡早就免疫了,或許她只跟很少人說過,不表現出痛苦是因為她有一顆堅強的內心,再或許,當初胎死腹中的絕望讓她痛不欲生無數遍,已經耗盡了她的痛苦,以至於現在追溯起來的時候,跟說一件平淡的事情一樣,喜憂都隱沒於平靜之中。
“我和樂樂的隔閡漸漸消除之後,她給我說了你經常去孤兒院看孩子的事情,給他們買吃的用的,教他們讀書寫字,還給他們彈吉他,樂樂說你彈吉他唱歌非常好聽,今天在地鐵聽你唱歌,果真如此,她告訴我她的擔心,怕來這之後就再也見不到你,聽不到你唱歌,所以我才悄悄的請你來,給她一個驚喜,有些對不住你,還請你不要放在心上。”
“張姐,你說得哪裡話,教樂樂吉他我十二分的原意,只不過是換了個環境而已,樂樂能生活在這樣的環境裡,我還替她高興呢。”
“那以後就多辛苦你了,”張姐把酬勞交給夢夏,“這是你應得的,收著吧。”
夢夏拒絕不收。
“夢夏,你不收,張姐怎麼能心安,樂樂已經不是孤兒院的孩子了,她現在是我的女兒,作為她的媽媽,再讓你像以前那樣免費教她,是不是說明我這個做媽媽的很失敗,連一點兒做媽媽的責任都沒有,所以,於情於理,這錢你沒有不收的理由。”
張姐的一席話令夢夏無法反駁,只好收下。
林末本身就是學漢語言文學的,加之王編對他很負責任,這段時間,經過努力,文字編輯這份工作他很快駕輕就熟,能**完成工作了,這對他並沒有什麼難度,不只王編,就連安雅都很滿意他的表現。
他在辦公室作工作報告時,安雅問他,“房子找好了嗎?”
林末蹙眉,“還沒有。”
安雅拍一下腦門,自責說,“哎呀,都怪我,只顧讓你跟王編學習工作,沒給你留出找房子的時間,是我的疏忽,這樣……”安雅拿出一把鑰匙放在桌子上,“我這有一套房子,空著,你先住。”
林末自然不好意思接受,“這不妥吧?”
“沒什麼妥不妥的,空著也是資源浪費,還不如合理利用。”
“我還是抽時間找找看吧。”
“怎麼,嫌棄?”
林末哪敢嫌棄,用腳趾頭都能想出來安雅這套房肯定在某個高檔小區,這樣的房就算免費住,一月下來其他的費用也是林末難以承受的,不是嫌棄,是不敢住,住不起。
“不是,是……”
“放心,所有的費用我已經交過了,你只管住就好。”
這才是林末擔心的,話說拿人手短吃人嘴軟,他憑什麼平白無故佔人便宜,這是一個他還不起的人情。
“謝謝你,安雅,”林末推辭,“我看我還是自己找吧。”
“怎麼,怕我施捨你便宜的背後有不可告人的陰謀?”
林末從心底裡願意把安雅往好了想,即便沒有任何陰謀,他也住得不舒服,與一個和自己經濟能力相差懸殊的人在一起本來心裡就有些自卑,如果再領受別人的恩惠,他會覺得自己更加渺小,更加沒有價值了,尊嚴是不能喪失的,所以,從各個方面來說,他拒絕接受。
“你不是那樣的人。”林末高抬恭維。
“既然知道,那就領命吧。”
“安雅……”
“我不希望在事業上也看到像現在一樣猶豫的你,知道嗎,要想出人頭地有所作為,必須雷厲風行,優柔寡斷的在這個大都市還怎麼生存,怎麼著發光發熱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