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帶路(第3/5 頁)
這意味著她不是能收不能放的血奴,她是血裔,一開始就是。
她的能力是什麼?
是影子夢遊。
透過自己的影子去夢遊。
正是憑藉於此,她雖在柵欄裡,地窯下,仍然知道了很多情報,特別是這座喀巴山了,很多的秘密都讓她知道了。
不然,她憑什麼給劉醒非帶路!
連喀巴山之王也不敢說這個話。
喀巴山之王。
巴恩斯。
也是才佔據了這個位子,雖然鎮壓整個大山,仍然是山中之王,但新上任的,它能對這喀巴山有什麼瞭解?
更何況它又不多事。
只是當一個名義之主而已。
畢竟你真要管,這山上大大小小的詭異,那也不是好對付的。
不過。
巴恩斯大約沒想到。
區區一個伊麗莎白竟然有特殊的能力。
對喀巴山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
她知道。
在這山上。
有一個隱秘的小谷。
在這個小山谷裡,住著一群地妖精。
地妖精是什麼呢?
是一群山中的生物。
它們大多是一種老婦模樣。
一是它們的確年齡大了。
二是它們只有年齡大了才有實力,才敢出來做事。
不過,它們也不做什麼事。
它們只是喜歡在山上的一些路口,設計一些幻術。
當有人走到這裡。
它們會把自己變成美麗少女的模樣。
每一個,都美得粉白水嫩,十分活潑的天真少女模樣。
只要是男人,無一不會對這些地妖精所迷。
地妖精會十分熱情好客的請人吃飯。
不管吃的是什麼。
至少在你看來那一定是很好的美食。
你吃的多了,喝的多了,就會意志沉迷。
漸漸的,就會忘記初心,什麼都不管不顧了,一直和這些地妖精在一起,過起了寶貝快樂的日子。
如果一直沒醒,突然噶了,那也許不失為一場美好的人生。
畢竟你一直覺得很好,那就當一切很好吧。
但是。
我要說但是。
如果,哪一天,你和地妖精生活不好了,彼此雙方生厭了。
你又作死的想要離開。
相信那絕不是什麼好事。
到時地妖精就會解除幻術和你算賬了。
而到了那個時候,你就會後悔,然後想走。
走?
走是不可能走的。
所以最後,你會請一次客,結束這一切。
請什麼客?
不是,這需要說明白嗎?
你在地妖精這裡吃吃喝喝的,雖然吃的大多是蟲子蛇蜈蚣蛆或蟑螂老鼠什麼的,甚至是碎木頭和菌子,但怎麼說也是吃了那麼多啊。
你不該回請嗎?
知道你什麼都沒有。
那就要你有的好了。
身為地妖精,把已經沒了感情的男人給吃掉,不過分吧?
這就是終局。
只有極少數情況。
你發現了不對。
你沒吃地妖精的食物,酒水,你保持了記憶,理智,才有可能離開地妖精的幻境。
不過,由此就可以知道了。
這些地妖精或許有一些能耐。
但是不大。
要真有本事,直接上得了。
需要對男人用這麼多一二三的手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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