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辭職(第1/3 頁)
那時候的深圳,由於流動人口多且亂,警力不足等原因,治安非常不好。每天八卦內容的另一個重頭戲就是哪裡又出事了,誰誰被偷或被搶,誰誰沒帶證件被送去惠州的事情。聽的人毛骨悚然,不敢上街。
然而日復一日幾乎相同的工作,讓大家慢慢都覺得工作枯燥無聊了。所以下班後,大家會找各種自己喜歡的方式放鬆放鬆。因為第二天還要上班,大家都不會走遠。另外那時候偶爾還有查三證(身份證、暫住證和用工證明。更多可以百度“孫志剛事件”),除了在宿舍看電視看小說放鬆的,大部分人都會在晚飯後約伴在流塘的購物廣場、夜市或是附近小公園逛逛。那些地方留下了我們不少美好的回憶,但是後來發生的一些事情讓我們也消沉了。
辦公室裡面有個叫阿玉的小姐姐,是財務主管的文員。人又高又美,而且會打扮,穿出時髦。每次下班後,她不像我們還穿著廠服,總是一出廠門,就脫去廠服,露出她那曼妙的身材。有天下班,我走在她後面,準備去遠點的糖水店喝糖水。然而突然一輛摩托車從我身邊衝過,接著就看到她倒在地上,而且被摩托車拖著。她大叫:“搶劫!搶劫!”很多人都往這邊望,有幾個工廠裡的男同事追上去,摩托車立馬開車了。我跑上前去,扶起她。她流著淚,指著那個包說:“差點就被它害死了。”原來那個摩托車上的人想搶阿玉的包,但是她的包是那種鐵鏈子款式的,割不斷,拖著小姐姐在地上磨了一段路。雖然包沒被搶,但是她的手臂被粗劣的地面磨破了一大片。從那以後,我再也沒看過她穿無袖的衣服了,她說那塊疤消不掉,只能用衣服遮住了。
如果說阿玉的被搶事件只是讓我出門更謹慎些,後面阿燕的事情讓我對離家打工有了悲觀的想法。阿燕是工廠裡為數不多的安徽人。她高中畢業後,在家呆了一段時間,後來聽說同學在這邊打工,就和家裡人說想出來看看,入廠後在生產線上做品檢員。她非常開朗,也沒什麼追求,每天下班就是各種逛,各種玩。
有天她邀我和幾個女孩在夜市裡逛。碰到一個賣髮夾的攤子還不錯,我們都蹲下來挑選。突然我看到一個小個子男人的手伸向阿燕的口袋,我生理反射似的叫了一句:“小偷!”阿燕反應過來,立刻打了一下那個小偷已經偷了幾塊錢的手。誰也沒想到,那個小偷反手給了阿燕一巴掌,說道:“就這麼點錢,叫什麼叫!送給老子還要看看你是誰!”然後揚長而去。阿燕當時就哭了,一扭頭跑回了宿舍。
第二天我去車間沒看到她,她的老鄉告訴我阿燕辭職回家了。她說她在家時全家把她當寶似的,從小到大很少受欺負。昨天一個小偷都那麼囂張地欺負她,加上這邊沒有親人,哭了很久,給家裡打了個電話,家裡人就讓她辭職回家了。
聽完這些,我也挺難過的。回到宿舍,我飯也沒吃,愣愣地坐在床上。想著我這半年的打工生活,雖然沒太吃苦,但是偶爾被指責,被輕視的時也無人訴說。從小不做家務的我,自理能力很差,出來後全部靠現學,有時也會被舍友指責。沒人玩時的孤單寂寞,過節時想家,讓我突然也不想打工,想回家了。但是回家又能做什麼呢?
過完五一,工廠組織到去年(1998年)十一剛開業的歡樂谷裡團建。那是最快樂最平等的一天,不管是工人還是經理們,都在每一個專案前耐心地排著隊伍等著,到處都是歡聲笑語。只有在那一天裡我才感覺到所有人身上的青春氣息。每個人都是那麼生動可愛,而不是在生產線上面目呆滯的“機器人”,或是嚴肅正經的主管。團建的午餐是KFc的套餐券,那也是我第一次吃漢堡和薯條。
那之後沒多久,阿秀突然辭職了,連最後將近一個月的工資都沒有要。聽她的舍友說,她是哭著一邊收拾行李,一邊說她男友不要她了,她要回去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