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3章 撞上強賣(第1/2 頁)
“老闆,這個手串怎麼賣?”李解從置物架上取下一枚木質工藝手串,戴上自己的左手欣賞著。
林方政心頭一緊,瑤寨強買強賣可是在網上出了名的,幹萬別讓李解撞上了。
雖然在段傑的彙報中,強買強賣的現象得到了治理,目前少了很多。但畢竟沒有事先體驗過,不知道他所說是否屬實。
老闆是一個四十多歲的村民,此時正穿著白色背心躺在椅子上悠閒刷著短影片,聽到詢問,眼睛打量了一下兩人,也沒起身,也沒正面回答:“你們是住在哪個酒店?”
李解一愣:“這跟我們住在哪有關係?”
林方政則觀察著店面設定,只見櫃檯上張貼著一個溫馨提示:如遇交易糾紛,請聯絡村支書段傑188……
看來段傑確實是做了實事的,也看來段傑確實很無奈。原來的村幹部都不配合工作,只能自己親力親為,透過這種方式第一時間介入處理糾紛。
“當然有關係,如果在村裡住宿的,可以優惠。”
李解不覺異常,反而笑呵呵說:“那我們虧大了,今天沒打算住宿。你說多少錢吧。”
“兩百!”老闆忽然起身走上前來。
“兩百?”李解吃驚的看著那個估計從義烏網上批發來的,成本不超過10塊錢的手串,“太貴了。”
“不買就別看!”老闆一臉不耐煩,伸出手去,“給我。”
“你這不是做生意態度啊。”沒辦法,李解只得將手串交還回去。
詭異的事發生了,就在手串觸碰到老闆的手時,老闆手抖了一下,手串竟然脫落,摔在櫃檯邊緣,“啪嘰”又掉落到了地上。
明眼人都看得出,就在交接的那一剎那,老闆明顯故意抖了抖手指,故意讓手串摔到地上。
“你這!”老闆頓時臉色大變,連忙往地上檢視。
李解撿起手串放在櫃檯上:“你沒拿穩啊,還好,沒摔壞。”
老闆彷彿早有預演,拿起手串指給李解看:“哪裡沒摔壞!你看,都擦壞了!都說了不買別看,這下你說怎麼搞,我賣給誰!”
李解吃驚的看著手串上的擦痕:“你這……我遞給你,你沒拿住,可不是我的責任。”
“怎麼不是你的責任!”老闆大著嗓門,“東西從你手上掉的,別想賴賬!我這可都有監控的!我這開門做生意,也不會故意找你的事,摔壞東西肯定要賠!一百八,東西你拿走,算我倒黴!”
他倒還委屈起來了。
林方政已經看明白了,這不就是買賣玉器的慣用伎倆嗎!呵呵,竟然被他們用到這裡了!現在是明搶不行,改成暗算了!
在玉器交易領域,有個規則是“玉不經手”。意思是買賣雙方不能手把手交接。賣家把玉器放在桌上,買家拿去掌眼,看完後放回桌上,賣家再去拿。這樣做的目的就是防止有人搞鬼,在交接時故意掉落摔壞,從而導致責任難以劃分。“黃金有價玉無價”,很多無良商人,就是透過這樣的卑劣手段,藉著合法買賣的由頭,大肆敲詐消費者。第一次買玉的顧客,往往不懂這些,被套了進去,動輒損失幾萬到幾十萬不等。
李解望向老闆身後天花板上的監控,已然明白自己上了套。
所謂的詢問是否住宿,並不是什麼優惠。一來是避開暗訪的執法幹部。如果是市場局的執法幹部來暗訪,面對老闆詢問時,肯定會撒謊自己在這住宿。這些老闆察言觀色厲害得很,你說話不自然,眼神警惕,不像個遊客,他一眼能瞧出。二來是住宿的遊客時間多,鬧騰起來打電話投訴,能等到執法人員到來。這部分人不好宰,至少不能宰得太狠。所以李解這類一日遊的旅客是最好宰的。
確認不是“釣魚執法”後,老闆就開出一個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