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頁(第2/3 頁)
。第二天早晨,我把我的老行頭‐‐剪刀、尺、熨斗、針、線‐‐拿出來,朝城裡去。離城兩裡,到了國民黨軍隊的哨所,我故意把行頭露出來,哨兵瞄了一下,問也沒問一句就放行。到城門口又一道哨,哨兵問我從哪裡來,進城幹什麼,我從從容容回答,他們就讓我進城。我一直到十字街,進了一間雜貨店。老闆娘和我還合得來,但當我突然出現在她面前的時候,她發愣了,問我來做什麼,我說:&l;到城裡來找點零活做。&r;
&ldo;她將信將疑。我又給她解釋一下,她雖然沒有懷疑我什麼,但多少有點不滿,認為在這兵荒馬亂年頭,隨便出門,是不合時宜的。可是,她願意我在她那裡暫住。
&ldo;這間雜貨店,鋪面還寬敞,後面有幾間較好的民房,我進去不到半點鐘,就知道這裡住的是十五師八十六團團部。團長和參謀副官住我後面,傳令兵勤務兵也有住鋪子的,也有住在後面的。我看到他們有的衣服破了,就幫他們縫縫補補。他們不給錢我不討,給錢我也要。在做工的時候,他們常常來看,有時等著要,我就倚老賣老,問他們的家庭情況,問他們出來多少年月,有父母的問他們有兄弟沒有,有老婆女兒的,問他們有人養沒有;寄過錢回去沒有。官長來了,他們就不講,我也不講,這樣搞了兩天,就同他們混熟了。我認識幾個字,常常從他們拿的信件上看到他們部隊的番號、住址,也聽到他們講部隊的情況,有時候還專門問他們些什麼,他們也告訴我。這樣一來,只兩三天,就把十五師的各團番號,團長以上當官的姓名,一個連有多少人,多少槍,士兵的情緒,伙食,甚至於某些軍官太太的私生活都知道了。我一知道就死死記著,晚上睡覺,也念叨一遍兩遍,我雖然認字,但不用紙寫,就是抓住我我也可以辯駁和抵賴。回來的前一天,我到禾新西門門口一家小飯店,這是縣軍事部長在我走之前秘密約定的聯絡地點。拿了三張寫滿針頭大字的紙,還有一張地圖要我帶回來。我就拉開鞋面,把紙和地圖放在鞋底夾縫裡,再加塊粗布,再把鞋面鞝起來。第二天中午,我就向老闆娘告別了。可是,沒有軍隊和反動派政府的條子,是出不了城門的。我從哪裡去找呢?我跟一個交上了朋友的傳令兵說,要回家看看,請他帶我出去。他開始不答應,經我說些好話,就同意了。昨天上午,他託團部的兩個採買帶我,他倆正要出東門外去買東西。哨兵只准採買出去,要我留下來,兩個採買很和氣向哨兵請求說:&l;老太太要出去走走人家。&r;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