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他們總是擁有如此神奇的魔力。(第2/3 頁)
“你們來不來都行,我可以在這兒打地鋪,我雖然有爸,但是他經常喝醉酒打我,我概念裡就沒有父愛這一說,心亂飛就是我的家,老闆就是我爸,比我爸還親,他把一身調酒的本事都教我了,我要守他到最後一刻。”
林宇沒再說話,舉步就走。
林若溪躊躇了一陣,跟著林宇走掉了。
她一步三回頭,看著崔曉坐在羅濤身邊,手放在他肩頭安慰,心裡感覺到了絲絲溫暖。
……
回到家,老爸老媽沒有睡覺,他們在看電視。
那是一臺19吋的王牌彩電,價格千元露頭。
是賣掉的那臺騷尼彩電的十分之一。
老媽知道老爸賣掉彩電和音響之後,心裡肯定很難受。
於是,她這兩天去商場跟人搞了很長時間價,才拿到了這臺彩電。
看著電視裡學友哥深情地演唱《李香蘭》,林宇嘴角微挑。
剛才有一秒鐘他都想什麼都不管不顧,直接讓父母暴富。
他們值得他這樣做。
但是,他們值得更好的生活。
林宇從口袋裡拿出那張大包合同,坐在了老爸老媽眼前的小板凳上。
“爸媽。”
“你補課回來了?”林父笑眯眯地問。
“恩。”
“那就洗洗睡覺吧。”林母面無表情地說。
“我有事和你們談。”
林宇伸出雙手,抓住二老手背。
“你們不用關掉電視,你們聽我說,別驚訝。”
林父林母對視一笑,搖了搖頭:“你說什麼我們都不驚訝的。”
林父接著說:“但是你說完了,我得跟你定個君子協議。”
“好。”
林宇微笑:“其實我有一兩個星期沒去小李那兒了,這傢伙今天剛離開龍北,補習班也不開了。”
看著父母故作驚奇卻隱隱有些想笑的模樣,他不疑有他,繼續說:“我和林若溪去了一家叫做心亂飛的酒吧駐唱。”
“我之前有個很好的同學擅長彈吉他,我沒事兒就跟他學吉他,彈得不好不壞吧,反正足夠演出了。
我最近拿回來的錢,都是在酒吧打工賺來的,那個老闆,姓羅的,看在老爸面子上很照顧我。”
“老羅他最近怎麼樣?”老爸終於忍不住,打斷林宇問。
“嗯,不太好。”
林宇搖了搖頭,“他得了癌症,而且聯絡不到他親人,我估計他也沒什麼親人。”
“他是挺孤僻的。”
林父臉上佈滿了陰沉,老媽坐在旁邊不敢說話。
“那麼年輕,還想把酒吧開到全世界去,還想組一支超級樂隊,那些夢想,都還沒實現……”
“爸,可以實現,而且這些東西都不矛盾。”
林宇說著把手裡的合同攤在茶几上,“這個時期承包心亂飛酒吧,是一種挑戰,但是我相信我老爸老媽那麼能幹,能把酒吧經營好。”
“老闆需要錢,他得治病,而且我們家需要店面創業,互相成就,對誰而言都是一種機會,我覺得千載難逢,應該籤。”
林父林母兩個人眼中閃爍不定,畢竟林宇帶來的訊息,讓他們很難一下子消化。
終於,林父點了點頭,隨手撿來一根不太顯的水筆,在上面簽下了他的名字。
“羅煥敏”三個字已在甲方簽署。
“小宇,我們明白。”
“作為朋友,我火線接手。”
他不知道在對誰說這句話。
“爸媽,有我在,有林若溪羅濤還有我同學崔曉,我們可以把心亂飛扛下來,還能救活羅老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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