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喬丹17紅色和孫悟空鑰匙鏈(第1/4 頁)
嘩啦。
林宇開啟衣櫃,各種款式的邦威衣飾掛滿衣架,顯得琳琅滿目的。
他扒拉一陣,選了件法蘭絨套頭衫,白色純棉衛褲,利索穿戴。
來到鞋架處,手指依次劃過五雙常備鞋,指尖停留在一雙喬丹17紅色,抽出放到地上,雙腳踩了進去,泡沫氣墊非常舒適。
再把一個輕飄飄的耐克運動挎包扛在肩上,回頭掃視了一番這個慢慢變得寫實起來的家。
“我回到了2002年,發現我的衣櫃,我的鞋子,都是那個年代平民父母所能給的最好的,那時的我,並不覺得應當感激父母。”
“所以當父母無力負擔這些,我才會覺得少年時代灰暗不堪,人生充滿了痛苦。”
“爸,媽,原諒兒子那時的不成熟。”
室內依然漆黑,老爸均勻的鼾聲,從他們臥室若有若無地飄出。
記得那時,老媽總是起得很早為林宇做早餐,林宇卻並不高興。
每次林母幫他做好飯端上來催促他吃的時候,他都會擺出一張臭臉。
老媽以為他不喜歡她做的早餐,只好給他準備多一點零錢,好讓林宇上學路上去吃好的。
但其實這傢伙轉身就會把這個錢用在網咖,和那時候很多太同齡人省錢上網的路數一個樣。
一般來說,每天早晨都會有,五塊錢。
林宇想了一下,在室內昏暗的光線裡,走到茶几前。
一張皺巴巴的五元錢,壓在茶墊下。
林母是個很講究的女人,她講面子,包括零錢這種細枝末節的小事。
正常情況下,她絕不會給兒子準備舊錢的。
林宇並沒有動那張紙幣,而是坐在小板凳上取出紙筆,在一張便籤上寫下了一行字。
[媽媽,以後不要給我準備早餐錢了,我最近功課很重,早上去吃個法棍夾香腸就行了。]
寫完之後他又加上一句[媽,您和爸爸太辛苦了,一定要記得吃早餐。]
鋼筆瀟灑地劃出最後一筆,少年起身離開。
外面雪花飄零,天光昏暗,林宇抬頭看看天,抹掉臉上的雪花,肩膀聳了一下,把耳機線從挎包裡掏出來,塞入耳道,雙手慢慢插進褲兜。
少年踩出兩行腳印,忽然一頓,林宇摸了摸後面脖子,自言自語起來。
“我靠,忘了把筆跡變一下了。”
圈內人知道林宇簽名是很帥的,二十年後,有他親筆簽名的CD套都能在鹹魚上賣好幾個W,這是真事。
一方面因為人氣加成,一方面就因為林宇鋼筆字寫得極為飄逸、瀟灑,但凡帶撇捺的字,最後一筆拖尾必然拉得很長很凌厲,頗具識別性。
嘴巴撥出一口白氣,林宇繼續往前走“算了,就說最近練字練的。”
至於說前兩天字還被林母嘲笑為鱉爬的,怎麼轉眼就變成了這樣,林宇就只能解釋成“老媽,您也不看看兒子是誰生的!”
Nice,計劃通!
到了車子棚,一個大爺正蹲在門口洗漱,看見林宇過來,大爺吐掉牙膏沫,“小宇子,你這是上學去啊,太早點了吧。”
“張爺,您不知道早起三光晚起三慌這話嗎?下雪了,路上騎車子走得慢。“
張爺斜著眼看他:“你小子不會是去上網的吧,我跟你說,去那裡面等於吸D知道嗎?咱們院裡……”
林宇連忙陪著笑臉鑽進車子棚。
瞅了一圈,發現一個重大事件,他忘了腳踏車放哪了。
或者,哪輛車,才是他的,畢竟好幾排二八大驢,鳳凰永久,長得實在太像。
正打算找個理由騙張爺指點一下,肩膀被人拍了下。
林宇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