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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但是秦王室建國以來從未有過的經驗,也完全不同於數千年來華夏文明的傳統式平行政治組織,就算周公旦所創製的宗法和封建制度,在結構的嚴密上也無法和其相提並論。
換句話說,商鞅的改革,是純理論邏輯推論下的設計,可以說是空前大膽的嘗試,全無前例可循。因此,秦孝公和商鞅在執行上是非常的小心謹慎。
(有關其過程及細節,在拙著《秦公司興亡史》中有較完整描述,以供參考。)
幸好秦國是移民式部落組織,本身沒有什麼包袱,思考上較為單純,加上武裝集團一向較服從指揮的傳統習性,使秦孝公和商鞅連續兩次「大地震」式的改革運動,尚無太多的阻力。
作戰式部落集團一向便較富積極性和行動力,變法以後,所有軍士全歸中央統一管理,力量更為集中,所以自秦惠王、秦昭襄王起,一直到秦王政初年,秦國的聲勢一直迅速膨脹。
配合這股力量,秦王室當局不停地發動更多更大規模的戰爭,不但使秦國的版圖跟著飛快成長,統治人員也迅速增加,加上各地方結構日益複雜化,於是中央集權式的統治效率開始遭到嚴重的挑戰。
秦昭襄王時代,便曾在韓、趙兩國的新佔領區上試行郡縣制度,試圖和秦國本土建立同樣的管理模式。但到了呂不韋和秦王政期間,由於佔領區急速膨脹——特別是較遠的齊、燕、楚地,根本無暇作較有系統的規劃,只得暫時維持軍事佔領方式、未曾納入秦王室中央集權的體制中。
統一六國的政治規劃,雖然一直控制在外籍政團手中,但真正指揮作戰的,仍大都是本土派的部落領袖,因此在完成徵討後,負責鎮守新佔領區的,便是這些作戰軍團的將領。為了有效達成任務,他們也大多能和被征服國家的殘存政治勢力保持相當程度的合作態度,所以對各地區的情形反而能有較多實際的認識。
如果依照周王朝的封建和宗法制度,有資格成為新佔領區統治者的,自然是這群軍事將領了。所以,雖然秦國本土已在外籍政團規劃下,取消氏族式的部落組織,改採官僚制的中央集權制度;但這些本土派的領袖們仍抱著希望,在統一後的新佔領區中,能夠依循傳統的華夏文明體制獲得封地,成為新皇朝的貴族。
新舊黨爭,暴露新政權問題
秦王政稱帝,新皇朝成立後,以丞相王綰為首的本土派領袖,便向秦始皇提出建議:
「我們剛剛併吞了各國,一統天下,版圖增大很多,尤其燕、齊、楚地相當遙遠,最好先設立諸侯王,以建立永久的統治根基,因此請立諸皇子為王,以有效統領新增加的版圖及各國族民。」
但是,對主政的外籍政團而言,秦國的現行體制才是他們的理想,秦國有能力統一全中國,更是他們最為驕傲的成就。況且,傳統的封建制度,一直是他們最為摒棄、認為最不合理的現象,應該加以徹底的改革,如果又恢復封建體系,他們也很可能再度成為「無權階級」。因此,只有徹底維持現行的郡縣制度及官僚系統,才是他們的執政理念,也是他們投入熱情及生命的目標,對他們而言,封建制度早就該淘汰了。
秦始皇早年奪權成功,是靠本土派領袖的擁護,才有力量驅逐呂不韋等外籍政團。即使他後來接受李斯進諫,再度重用客卿,但在皇廷中,仍是以本土派的領袖佔有絕對優勢。因此面對新的政治態勢,在本土派領袖們積極建議之下,雖然並不合乎秦王室現行政制精神,但秦始皇仍不得不慎重考量這件事的利害。《史記》上記載:
「始皇下其議於群臣,群臣皆以為便。」
但身為外籍政團領袖的廷尉李斯,立刻為自己的政治理想挺身辯護:
「周王朝在實施封建制度時,也分封了不少他們的子孫,在眾諸侯中,同姓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