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弊端(第2/2 頁)
把工藝品車間計件工資改為計時工資”。工藝品公司有四個生產車間,關於生產上的事,顏龍直呼車間。
“老顏,這可能不行吧,工人偷懶怎麼辦”。董事長在非正規場合,喜叫老顏。
“我說的計時不是上班一天拿多少錢,說是記時,記錄的記”。
“把員工完成產品得到的工時積累起來,再乘以每小時多少錢,每月結算一次”。顏龍儘可能地把這個聽起來有些複雜的提議,簡單的述說。
“這不是與計件工資一樣啊”。董事長不解地問道。
“計時能解決加班問題,還可讓工價更合理”。先前關於車間員工加班費之事,顏龍已與董事長有過鋪墊,所以現在直奔主題。
“工價怎麼更合理”。顯然顏龍的話引起了董事長的興趣,對於工藝品公司加班工資的事,董事長已經有意理順,合理的工價更是事關員工工作熱情和公司利潤。
“車間le只需準確測出工時,不用再顧工價多少。只要車間工藝裝置不動,產品用材和質量要求相同,工時也不會變,可一直沿用。而工價隨著社會物價上漲和工資水準提高,經常要發生變動。所以我們只記員工的工時,然後按不同時期規定的工資標準計算工資即可”。
“比如說,去年12元一個小時,今年13元了,那麼今年全部工資都按13元算,省得工價一個個的回到工時裡去重算,有些加過沒加過都弄不清楚”。見董事長沉思,顏龍作進一步說明解釋。
“那加班工資呢”。
“員工得到的工時,首先要大於法定工作時間。然後,實際工作時間大於法定工作時間部分按國家規定計算加班工資”。
“比方說,法定工作時間170小時,完成工時200小時,實際上班200小時,那麼30小時的工時按一點五倍發放工資”。
“出現實際上班190小時,和實際上班210小時,工時都是200,怎麼算”。董事長開始與顏龍的思路同步。
“190小時的加班發20小時,餘下10個工時發超產獎。210小時的只發30小時加班”。顏龍預感提議即將成功。
“還有,上班180小時,工時只完成160小時的怎麼辦”。
“沒有加班工資和超產獎”。
“超產獎準備定多少”。
“增加百分之二十吧,怎麼樣”。
“三車間包邊組人少些,要不先在他們那裡試試看吧”。董事長作出佈置。
“好的,董事長”。獲得試行批准,超出顏龍預期,他本以為這次內容複雜的建議,不會很容易地被採納,所以在形成文字前,先向董事長來個口頭彙報,如果董事長能考慮他的建議,再擬寫制度和具體執行辦法。
能為這樣的老闆工作,著實讓人心情愉悅,精神振奮。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