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救贖(第1/2 頁)
夏洛克看著審訊室裡的丁寧,說道:“昨天在羈押室裡,他跟一個成名已久的混混起了衝突,把對方咬成了重傷,那個混混現在還在醫院裡。”
艾薇吃驚地看著丁寧,看到他臉上和身上滿是凝固的血跡。
她有些不敢相信,在車上少言寡語甚至有些內向的丁寧竟然這麼兇狠。
“他犯了什麼事兒?”
夏洛克拿起簡易螢幕,放在手上拍了拍,說道:“他殺了自己的女朋友,被抓住時屍體在床上,他在浴室裡洗澡。”
“什麼?”
艾薇聽到夏洛克探長的話,再次被震驚。
她不可置信地搖了搖頭。
“這不可能!丁寧那麼愛自己的女朋友,怎麼可能殺她?”
夏洛克已經準備去審訊室詢問丁寧,聽到艾薇的話,忽然一下站住了身形。
轉頭疑惑地問道:“為什麼不可能,你很瞭解他?”
面對夏洛克的問題,艾薇支吾了起來。
她剛才所說的話是基於丁寧在車上的表現和對他形象的感覺,並沒有什麼實質的證明。
這是作為一個記者的大忌。
記者應該如實報道一個事情的經過,而不是將摻雜自己情感和感覺的事情報道出去。
她想了想,問道:“丁寧的女朋友是什麼時候被殺的?”
夏洛克看了一眼報告,“大概........昨天晚上7:30左右。”
艾薇聽到這個時間,長出了一口氣。
“昨天我送丁寧到微風公寓樓下的時間是8點50,前後不超過5分鐘。
他根本沒有時間殺他的女朋友。”
夏洛克抬頭看向艾薇,皺著眉頭問道:“你確定?”
“確定,我的車上有行車記錄,我可以調出來給你看。”
夏洛克苦笑了一下,沒想到這麼大的漏洞治安署的傢伙竟然沒有注意到,或許是故意沒發現。
他搖了搖頭無奈。
“可是這傢伙被抓進來以後,好像要給他定成鐵案一樣,並沒有給他辯解的機會。”
艾薇繼續反駁道:“但事實上他並沒有作案時間,對嗎?”
夏洛克雙手一攤,說道:“好吧,艾薇小姐,接下來我要對丁寧進行審訊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他不久就會被放出去。嗯,治安署不會冤枉一個好人。”
艾薇聽完夏洛克探長的話,搖了搖頭,沒由來的說了一句,“我是記者。”
夏洛克錯愕地回應道:“我知道,你名片上有寫。”
“你們治安署抓錯了人,還將人羈押了這麼久。我覺得我有責任將這件事情報道出去,相信大眾會對這個新聞很感興趣。”
夏洛克聞言笑了笑,他巴不得這件事被報道出去。
“這是你的自由,不過在治安署內部的審訊是不允許被記錄和報道的。
所以接下來的審訊我們需要對你保密。
你如果想要獲得更多的資訊,就請在治安署大門外等著丁寧出去告訴你吧。”
艾薇撇著嘴點了點頭。
記者職業法規中確實有規定,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記者不能報道治安署對嫌疑人的審訊過程。
“我在門外等著他。”
說完,艾薇故意揚了一下頭髮,帥氣的轉頭走出了治安署。
夏洛克看著艾薇的動作啞然失笑。
他轉頭透過單面鏡看著坐在審訊臺前頹廢的丁寧,嘆了口氣。
一般人經歷這樣的傷痛都接受不了,希望他儘快走出來,不要再繼續頹廢下去。
夏洛克走進審訊室,坐在丁寧的對面,沒有說話。
只是用眼神仔細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