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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這如懸崖峭壁般難越的景象,滿腔的仇和恨煎熬著她。如果一把火能把那些人全部燒死,她毫不猶豫的會去做?!
初中三年是她最辛苦跋涉的日子。她時常夢見血光沖天,無盡地血色霧氣在周圍繚繞,陣陣腥風聞之令人慾嘔。猩紅的血水,匯聚成河,她兇狠的拿著把鐮刀站在那砍著一個個張牙舞爪,滿臉猙獰醜陋的瘋子……尤其是第一年,有口吃喝算老天厚愛。
她的學雜費先開始催了一次又一次,全班裡就她沒交,被老師當眾點名,被找到家裡,同是林姓的人沒誰願意給吃白食的‘賠錢貨’‘掃把星’花錢,希望她退學回家一心一意的幹活,她就硬生生的坐在教室裡,攆她羞辱她笑話她算什麼,誰有能耐就直接殺了她吧!
吳奶奶來到麗水鎮,‘傻老太太’真的不傻,至少方向感很好。可是她連自己都自顧不暇怎麼照顧吳奶奶呢,老太太虧著是垃圾堆裡混出來的,隨遇而安慣了,住進了麗水鎮一處小廟子裡,還把她落在租房裡的毛絨娃娃給帶了來,那時候的她哪還有心情抱娃娃玩,可是接過的那瞬,她便摟住將臉狠狠的埋了進去……爸爸繼母張氏視她為眼中釘肉中刺,每次都沒有好臉色,稍不如意就會破口大罵,燒火棍子直接上身,滿嘴的粗鄙惡毒,那些爹媽祖宗,性……器官,屎啊尿啊張嘴就來,打罵她還不止,她媽媽在張氏嘴裡是最不要臉的爛貨…,騷貨,臭不要臉的,她剛到麗水鎮,就聽張氏到處揚說媽媽不知檢點,到處勾三搭四,偷東西被公安給抓了……然後她就成了焦點,走到哪裡就被周圍人指指點點,殺人犯搞破鞋的女兒成了她身上的標籤。一段時間裡是個人都會看她幾眼議論幾句。
她的心早一斧頭砍死了張氏,之後的一件痛苦的事情發生後,她的腳便在麗水鎮生根,移不動了!仇恨有時候與愛並齊,同樣具有強悍的生命力。
‘叔叔嬸嬸’對她沒有絲毫感情,他們拿著她家賣房子的錢對她不如對個要飯花子。也許他們這些人的態度直接影響了他家的孩子們,沒一個把她當一回事。他們家大女兒早早嫁人,回來後不和她說一句話,小兒子九歲,簡直被慣的不像個人樣子,稍不如意,便對她連踢帶踹,最喜歡罵她是臭婊……子生的。九歲的孩子啊,嘴怎麼就那麼的髒呢?就因為她不小心弄掉了他一根他喜歡吃的油條,便放一條半人高的大狗咬她,咬完她的腿,那畜生髮狂般的將她撲倒,大爪子按著她,血盆大口,嘴角往下淌著腥臭的口水,冒著渾濁的兇光,森白的獠牙,就像那個老光棍……若不是從屋裡跑出來的有點良知的‘姐夫’,那狗一口能將她的頭咬碎,大腿上牙印子好幾年才隨著面板蛻掉而消失……她小時候因為兔子被咬死本就對狗有陰影,從此更甚。
有些人天生就是壞種,佛說,對惡魔一樣的人,當頭棒殺,送入輪迴也是我佛慈悲……平日裡被逼著下地幹活,割草餵豬,去山上挖藥採蘑菇賣錢,她的手上長了黃黃的硬繭,她的面板變得紅黑,她的頭髮枯燥無光,腳生了凍瘡疼癢的難捱……可她咬牙去做!身上越累越疼她的心就越痛快!
趙剛要帶她走!
走?去哪裡,天下之大,她還能去哪裡,她的媽媽就在M省第二女監中關著!她的心早就被禁錮在煉獄,不得自由。
出去打工能怎麼著?她不會走的,不但不會,還有很重要的事要做,一件一件的,她還要想辦法救出媽媽,可這需要時間,需要策劃翻供,她恨不得一天間長大。
一日一日的累積,她由最開始的絲絲幻想變成了最實際的動作。
她初二那年夏天,麗水鎮發了一件殺人案。一名林姓男人,說起來還是她一個堂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