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頁(第2/2 頁)
明現在可是通緝犯,基本上已經到了家喻戶曉的地步;他估計,面前的兩個警察肯定能夠認出他來。
現在想要改裝束,已經有些來不及了;李秋明想了下,對著身旁的夜半仙說道:
&ldo;我身份敏感,不能夠面對警察,要不您來應付一下好了,畢竟他們的事情處理不好也會耽誤我們的事。&rdo;
夜半仙看了不遠處的兩個警察,不屑的笑了下,說道:
&ldo;不就是兩個警察嗎?全滅了不就好了;跟他們打交道很麻煩,因為他們根本就不會聽你們解釋?&rdo;
&ldo;哦,這樣的話就更好了;不過,你沒來處理比較好些,因為我只能用槍;而槍的聲音的確很大,會引來更多的麻煩。&rdo;
&ldo;麻煩,我很喜歡麻煩;因為沒有了麻煩的話,那人還活著有什麼意思啊;想想我活在亂葬崗那個鬼地方,都已經幾十年沒人來找我麻煩了,好懷唸啊!&rdo;
聽著夜半仙說話的語氣,看著他那詭異的神色,李秋明心中不由一寒;他現在感覺到夜半仙可能是太閒了,所以才決定幫自己的忙。
片刻之後,兩個警察來到了車邊;透過汽車玻璃,他們根本就看不清車內的情況;所以,他們遲疑了下,便敲了幾下車窗,力量不是太大,卻特別的響。
李秋明看了眼夜半仙,卻發現夜半仙很隨意的彈起了一根手指;隨後手指上冒出一團瑩光,緊接著一團火焰便出現在他的指尖。
李秋明一見此景嚇了一跳,火球術可是讓他記憶優深;不過夜半仙不用掐訣唸咒就能發出,實在讓他非常驚訝,單從這一點上看,他就比齊遠強上幾倍。李秋明幾乎本能的向後閃身,儘量避開車窗;他有一種感覺,夜半仙可能將火球直接扔出去。
下一刻,車窗突然出現了一個小洞;緊接著夜半仙手指微動,火球便順著洞口飛射而出;再然後便是外面的兩個人渾身上下立刻被大火包裹,轉眼間便化成了飛灰。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