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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路那樁車禍案暫時還不會有什麼起色。&rdo;
&ldo;要我去嗎,警佐?&rdo;
&ldo;不,弗拉德,我想你該留在這兒給每人來杯茶。&rdo;
凱茨想了想,這是句諷刺‐‐&ldo;要我去?&rdo;
&ldo;警探,別像個受氣包似的,走吧!&rdo;
40
布賴頓被稱作&ldo;海邊的小倫敦&rdo;,有著自己的特色:迷人的海邊女郎,覆有遮蔭板的長椅,一個小型碼頭。它由帕維思恩、格倫德、麥特我普爾和雷恩斯幾部分組成,還有一家叫做&ldo;皇后之冠&rdo;的小酒館,招牌上卻畫著一個男人的頭像。雷恩斯還有幾家特色商店和旅遊商店。
如果朝背向大海的方向,穿過諾斯街,沿著龐德街走的話(皇后之冠,在諾斯北街的盡頭右側,正對著斯坦因),所見的就不是剛才的雷恩斯了。景像截然不同。這裡,掛在腰間的掛包和裝滿零錢的印度手織袋取代了電子收款機,水晶取代了水晶玻璃,二手書店、素食餐館、打磨舊式剃鬚刀的工具、巫師、按摩師、舊衣服、義大利紙牌一應俱全。街道只有一個出口,又很窄。停車壓根兒就不可能,每週有一半的時間都擠滿貨攤,在這方圓一英里之內,從琺瑯質的頂針到焦炭各色物品,雲集其中。在這裡找不到規規矩矩的&ldo;公民&rdo;,到處都擠了另類人。
他們生活得更好嗎?凱茨不太清楚,她自己也曾嘗試過,把頭髮染黑,染綠,再編成辮子,頭上戴著珠子,脖子上掛著珠子,光腳穿雙拖鞋在土耳其遊蕩一年,又乘火車去了希臘和歐洲,之後她停了下來。
現在凱茨成了一名警察,不可多得的正直守法的好公民。可她還是喜歡無政府的氣氛,反叛的感覺。當她想到自己的性格時,就會想到雙麵人,她惟一的問題是不知道哪一面是壞的。
她也曾於過嬉皮士那些馬虎謀生的活計,雖然她喜歡這樣,但最後沒能堅持下來。那些年長且頭髮已然灰白者,戴著叛逆者式的約翰&iddot;列儂眼鏡,是在為他們的生活方式辯護,認為他們沒成為規規矩矩的公民是合理的。但凱茨最終認為這樣的生活並不是選擇的結果,只是因為這些人年輕時嘗試這樣的生活之後,再未停止過。他們與那些每天奔忙於倫敦維多利亞車站的西服革履的公務員並無二致,都同樣地陷入了生活和慣性中。對凱茨而言,他們之所以這樣生活,只是因為他們不能再做別的事了,而不是他們想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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