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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晚清四大奇案(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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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護的腐敗現象,以及民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的期盼與追求。

民間流傳著大量關於楊乃武與小白菜的故事,有傳說、歌謠等口頭文學。民國初年的評彈藝人李文彬創作的長篇評彈《楊乃武》引起了極大的轟動,此後湧現出大量根據評彈本改編的文學藝術作品。

2007年6月5日,“楊乃武與小白菜傳說”被列入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三、楊月樓案:傳統禮教與自由愛情的碰撞

楊月樓,清末當紅京劇武生,他演技扮相俱佳,藝兼文武,素有“金桂何如丹桂優,佳人個個徽勾留。一般京調非偏愛,只為貪看楊月樓”的美譽。他幼年隨父到北京天橋以拳術賣藝謀生,後被名叫“忠恕堂”的張二奎收為弟子,演老生兼武生,有“天官”的美譽。

韋阿寶,廣東富商千金,年方17,聰慧俊秀。她對楊月樓心生愛慕,主動修書表達思戀之情,並意欲訂訂婚約。兩人的愛情,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顯得格格不入。

韋阿寶與楊月樓相戀後,韋家父母起初同意了他們的婚事,楊月樓也按正常程式送婚書、下聘禮、締婚約。然而,韋阿寶的叔父卻以良賤不婚的禮法堅決阻攔,並與在滬的香山籍鄉黨官紳商量,以楊月樓拐盜的罪名向官府公訟。

正當楊月樓和韋阿寶在新居行婚禮之日,縣差及巡捕將二人抓捕,並繳獲韋氏母女衣物首飾等。審案的上海知縣葉廷眷恰好是廣東香山籍人,他最瞧不起伶人,當堂對楊月樓施以嚴刑,賞了一百五十大板,對韋阿寶掌嘴二百。

按清朝律法,由知縣一級官員斷判的案子必須呈送上級複審。數月後楊月樓被送到松江府,公堂之上楊月樓終將自己被屈打成招的來龍去脈一一道來。松江知府將此案發還重審,經過重審,楊月樓按“良賤不能通婚”律,被斷為“騙財誘婚”罪,發判充軍,罰韋女阿寶傳送善堂交官媒,另擇婚配。

由於楊月樓是紅極一時的名角,此案格外引人注目,引起了廣泛的社會關注和爭論。《申報》等媒體對此案進行了大量報道,民間意見主要分為“同情派”和“嚴懲派”。

“同情派”對楊、韋二人的遭遇表示同情,認為韋家家事應由韋父斷決,韋叔父及粵籍鄉黨公訴實屬越俎代庖之舉,且縣令處理有輕輕罰重之處。

“嚴懲派”則主張楊、韋二人不守禮節理應嚴懲,認為粵人公訴是對一鄉氣節的恪守,反而是《申報》的報道損害了韋家及粵鄉名譽。

爭論焦點主要集中在對“良賤不可通婚”的等級制度的探討、對粵人公訴之舉的評價以及對縣令執法合理性的質疑。

這一案件反映了當時社會階層差異、傳統禮教觀念對婚姻的束縛以及司法審判中可能存在的地域和人情因素等問題。同時,也顯示出晚清時期社會觀念的衝突與變革,一部分人開始對傳統的等級制度和婚姻觀念提出質疑。

光緒元年(1875年),因光緒帝繼位,慈禧宣佈大赦天下,楊月樓在被赦免名單之列。而韋阿寶則被父親逐出家門,不知所蹤。楊月樓出獄後將藝名改為“楊猴子”,以示對官場黑暗及戲子社會地位低賤的不滿。兩年後他與患難與共、情投意合的沈月春結為夫妻。

四、太原奇案:離奇巧合背後的人性善惡

張百萬,太原富商,育有兩女,大女兒金珠已出嫁,小女兒玉珠早與曹文璜訂下婚約。後因曹家家道中落,張百萬將玉珠改許配給姚姓大戶。

玉珠,張百萬的二女兒,她鍾愛曹文璜,不滿父親悔婚的安排,毅然與曹文璜私奔。

曹文璜,與玉珠訂有婚約,雖家道中落但與玉珠兩情相悅。在私奔途中,他得到了莫老漢的幫助。

莫老漢,豆腐店老闆,心地善良,同情曹文璜和玉珠的遭遇,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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