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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這也使她們所認定的苔絲的地位,同在毫無危險中的地位相比,就具有了更大的吸引力。
她們對她抱有濃厚的興趣,所以當苔絲一轉過身去,一些年輕一些的姑娘就小聲議論起來——
“她多麼漂亮呀,那件漂亮的衣服穿在身上她顯得更漂亮了!我相信它花了一大筆錢,並且還是他送的禮物。”
苔絲站在屋子的角落處,正在從碗櫥裡往外拿茶具,沒有聽見這些評論。
要是她聽見了這些評論,她也許很快就會把她的朋友們對這件事的誤會改正過來。但是她的母親卻聽見了,瓊簡單的虛榮心在高攀一門婚事的希望落空以後,因此就到女兒被人追求這件事上去尋求感情上的滿足。總的說來,她感覺到了滿足,即使這種短暫和有限的勝利會影響到她女兒的名聲;但是她最終也許還是要嫁給他的,她看見她們羨慕她的女兒,心裡頭高興,就熱情地請她們留下來吃茶。
她們的閒聊、她們的歡笑、她們的善意影射,尤其是她們閃爍其詞的妒意,也使苔絲在精神上覆活了;而且隨著晚上時間的流逝,苔絲也漸漸地被她們的興奮情趣感染了,差不多變得快活起來。她臉上像大理石一樣僵硬的表情消失了,走路時的腳步也有些像往日那樣蹦蹦跳跳了,她容光煥發,全身顯現出青春的美麗風采。
有時候,儘管她滿腹心事,但是她回答她們的問題時也會帶上一種高人一等的神氣,好像承認她在情場上的經驗,的確是有些讓人羨慕的。不過同羅伯特·騷斯①說的“同她自己的毀滅戀愛”這句話比起來,她還相差得很遠,因此她的幻想也只是像一道閃電,一閃就消失了;冷靜的理智恢復了,嘲笑她一陣陣出現的弱點;在她暫時出現的驕傲裡,有一種可怕的東西譴責了她,於是她又變得沒精打采起來。
①羅伯特·騷斯(Robert South,1634…1716),英國神學家。
第二天早晨的黎明是令人沮喪的,它已經不是禮拜天了,而是禮拜一了;漂亮的衣眼已經收藏起來,歡笑的客人已經離去,苔絲醒了,孤單地躺在她過去睡覺的床上,比她更年輕的幾個天真的小孩子,躺在她的周圍,輕輕地呼吸著。她回家帶來的激動和引起的興趣已經不見了,她只是看見她的面前有一條漫長的冷酷的大道,她在大道上獨自跋涉,沒有人幫助,也沒有人同情。緊接著她的情緒就可怕地低落下來,恨不得讓自己躲避到墳墓裡去。
過了幾個星期苔絲才恢復過來,有勇氣拋頭露面,敢在一個禮拜天早晨到教堂裡去。她喜歡聽唱聖歌——而且是過去的那種聖歌——還喜歡聽那些古老的聖詩,喜歡跟著一起唱晨禱的頌歌。她生來就喜愛音樂,那是她那位喜歡唱民歌的母親遺傳給她的,她這種愛好使最簡單的音樂也具有了一種力量,有時候差不多能把她的心從胸膛裡給掏出來。
為了自己的緣故,她既要儘可能地避免引起別人的注意,也要避免年輕的男子向她獻殷勤,所以她一直到了教堂的鐘聲開始敲響的時候才動身,並且在走廊下面找了一個後排座位坐下,那兒靠近雜物間,只有老頭兒老太婆才在那兒坐,那兒還放有一堆挖掘墳墓的工具,裡面還豎有一個棺材架子。
教區居民三三兩兩地走進教堂,一排排坐在她的前面,他們低著頭在那兒坐了一刻鐘的時間,似乎是在祈禱,但是他們並沒有祈禱;後來他們又坐直了,四處張望起來。唱聖歌的時候,選的恰巧是她喜愛的一首——古老的“朗敦”二部合唱①——不過她不知道那首聖歌叫什麼名字,雖然她心裡很想知道。她心裡想,雖然她無法用語言把心裡想法準確地表達出來,但是覺得一個作曲家的力量有多麼地神奇,像她這樣一個姑娘,從來沒有聽到過他的名字,一點兒也不知道他的性格,而他被埋在墳墓中,卻能夠帶領她在一組充滿感情的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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