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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第3/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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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冥之語乎?是與河東蒲坂項曼都之語無以異也(7)。

【註釋】

(1)負:這裡有羞恥的意思。

(2)見:被。

(3)作:這裡是捏造的意思。

(4)有求:仙之未得:疑係“有仙,求之未得”之誤倒。後文有“其意欲言道可學得,亦審有仙人”與此同意,可證。

(5)期數:這裡指命中註定該成仙的期限。

(6)坐:因犯某罪。

(7)河東:郡名。治所在安邑(今山西省夏縣西北)。轄境相當今山西省沁水以西,霍山以南地區。蒲坂:古縣名。在今山西省永濟縣西蒲州鎮。項曼都:人名。

【譯文】

或許是盧敖學道求仙,到北方邊遠地區遊歷,由於離開大家遠行,沒有得道的效果在鄉親面前感到慚愧,在議論面前感到羞恥,自己知道會因這事被世人指責,就捏造荒唐的話,說見到了一個人。他的意思認為,是有仙人的,自己求仙未能實現,是因為“期數”還沒有到。淮南王劉安因犯謀反罪而死,天下人都知道,當時的人都看見的,儒者的書上尚且有說他得道成仙昇天而去、雞犬也跟隨昇天的;何況盧敖隻身一人,走到沒有人跡的地方,而憑空捏造出一些神秘莫測的話呢?這跟河東郡蒲坂鎮項曼都的說法沒有兩樣。

【原文】

24·13曼都好道學仙,委家亡去(1),三年而返。家問其狀,曼都曰:“去時不能自知,忽見若臥形(2),有仙人數人(3),將我上天(4),離月數里而止。見月上下幽冥,幽冥不知東西。居月之旁,其寒悽愴。口飢欲食,仙人輒飲我以流霞一杯(5)。每飲一杯,數月不飢。不知去幾何年月,不知以何為過,忽然若臥,復下至此(6)。”河東號之曰“斥仙(7)”。實論者聞之,乃知不然。

【註釋】

(1)亡:出外。

(2)見:疑衍文。後文有“忽然若臥”,可證。臥:這裡是睡覺的意思。

(3)有仙人數人:《太平御覽》卷三四引《論衡》文作“有數仙人”,可從。

(4)將:送。

(5)流霞:神話傳說中的仙酒名。

(6)以上參見《抱朴子·祛惑》。

(7)斥仙:被貶斥的仙人。

【譯文】

項曼都喜歡學道求仙,棄家出走,三年才回來,家裡人問他離家後的情況,曼都說:“離開家的時候連自己也不知道,忽然像睡著一樣,有幾個仙人把我送上了天,到離月亮幾里遠就停下來。看見月亮四周幽深渺茫,幽深渺茫得使人不知道是東是西。住在月亮旁邊,那兒寒冷淒涼。口餓得想吃東西,仙人就拿一杯“流霞”給我喝。每喝一杯,幾個月不會餓。不知道離開了多少年月,也不知道因為犯了什麼過錯,忽然像睡著一樣,又被降到這裡。”這樣河東郡的人就稱他叫“斥仙”。尊重事實的人聽了這些,就知道不真實。

【原文】

24·14夫曼都能上天矣,何為不仙?已三年矣,何故復還?夫人去民間,升皇天之上,精氣形體,有變於故者矣(1)。萬物變化,無復還者。覆育化為蟬(2),羽翼既成,不能復化為覆育。能升之物,皆有羽翼,升而復降,羽翼如故。見曼都之身有羽翼乎,言乃可信;身無羽翼,言虛妄也。虛則與盧敖同一實也。或時聞曼都好道(3),默委家去,周章遠方(4),終無所得,力倦望極(5),默復歸家,慚愧無言,則言上天。其意欲言,道可學得,審有仙人,己殆有過,故成而復斥,升而復降。

【註釋】

(1)故:本來。

(2)覆育:蟬的幼蟲。

(3)聞:疑是衍文。上文有“或時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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