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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允看了看四周的擺設,發現梳妝檯上有些凌亂,特別是首飾盒子已經被拉開,裡面空空如也,這讓他有理由相信這犯人來的首要目的是要謀財。

想必當時屋裡燈光不亮,況且那新娘子又從不見過新郎官,他見色起心,順便著又做了回採花地淫賊。

一番雲雨之後,新娘子沉沉睡下。

他卻趁機拿了首飾偷偷溜走,而後佟正道才回來,不想卻有了這樁慘事。

想到這,張允多少就有了些眉目,此案推斷起來並不如何的困難。

只是如何找到兇犯並將其繩之於法卻有些難了,歧指之人似乎在佟家只有一人,那就是張成。

況且他秉性風流,又曾與佟正道開過一個相當不雅的玩笑,似乎這犯人非他莫屬。

可是仔細想想又有些蹊蹺,若真是他的話,一個平時都用休息包裹雙手的人,在那床榻之上雲雨之時,他又怎會被新娘子察覺到自己長有歧指呢,若事跡敗露之後。

豈不是第一個就會有人疑心到自己的頭上。

這張成乃是個聰明人,只怕他絕對不會留下這樣大的馬腳,更何況他回來時曾問過佟正業,據他說張成在酒宴地後半路就告辭回家,說是忽然覺得肚子疼的厲害。

只須問一問他的老父和家裡人,就能分辨出真假來。

想到這。

張允傳喚來張成的老父和張家的僕人,都說張成在三更時分就回了家,不時得往茅房裡跑,並沒出門去。

只要不是這些人為了包庇他做假證,那麼張成地嫌疑頓時就小了許多,畢竟之前他一直在酒宴之上招呼客人,而後就跑回了家去,其間並沒有充足的作案時間。

&ldo;這個案子還真有些麻煩呀!&rdo;張允皺起了眉頭,找佟四海要了紙筆,寫了幾個字遞給範同道:&ldo;將這條子給你司墨,命她速速去辦!&rdo;隨後開啟了帶來的工具箱子,從裡面拿出來一枝筆,杆子不長,只是末端卻與平常所見的毛筆不同,毛極長而且蓬鬆。

就在眾人有些詫異之時,張允又從箱子裡拿出了一個鐵盒子,開啟來竟是白色的粉末,用手裡地筆蘸了蘸,隨後在房門的把手左右掃動起來。

我國古代在文契上使用指印,算得上最早開始利用指印的國家,只是那個時候地人只知道指紋終身不變,卻不曉得指紋各不相同,具有唯一性,因此除非特別明顯的血掌印,一般是無法作為直接證據來用的,可是卻可以給張允提供一個查案的方向。

6 k任何罪犯都有可能在犯罪現場留下指印。

手掌上的面板不斷分泌汗液,即便看起來很乾淨的手,當與其他物體表面接觸也能留下汗垢指印。

如果手上沾有油脂、顏色、泥汙等,更容易留下痕跡。

由於指紋細小,通常無色,不細心觀察便很難發現;乾淨的手留在光潔平滑物體上的指紋更難發現。

案件不同,容易留下地指印位置也不同。

提取無色指印,首先應使其顯現,張允此時用的就是相當普遍的粉末顯現法,他在《csi》中經常見到,於是就自己做了一套來用,軟毛刷上用的是兔毛,蓬鬆而柔軟不會破壞掉指紋,至於指紋粉他也預備了幾種,此時用的乃是麵粉。

雖然說這個時代還沒有什麼太精密地機械,不過調料店卻也有將花椒大料等物磨碎的工具,張允只需找個工匠,命其做地更精細一些便可,說來簡單,卻也真花了張允不少銀子,值得慶幸的是最終一試倒也能用。

他見洞房外的門塗抹上紫紅色的漆料,光潔平坦,犯人若是推門而入必定會留下指紋,只是為了對比鮮明,就用上了白麵,將蘸了粉末的軟毛刷放在可能有指紋處,輕輕掃動,不大一會兒,隨著多餘的粉末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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