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詛咒(第1/3 頁)
格瑞普市分成東、南、西、北四大城區。
上流階層和富人都居住在西區,那裡也是城市劇院、公園、中學、高檔餐廳集中地。
南區就是馬丁所住的地方,以工人和農夫這些平民階層為主。
從南十字街繼續往南走,走到靠近城外採石場一帶,就再也沒有了公寓和木屋,也沒有了石板路和地磚。各式各樣的帳篷連成一片,連綿蔓延,擁擠得像沙丁魚罐頭。
這地方叫做布篷區,是格瑞普市的貧民窟。
根據《格瑞普城市報》統計,布篷區住著超過三萬人,這些人都是極度貧困的平民,多數是島民,他們肚子填不飽,生存環境惡劣。
馬丁還是第一次深入布篷區。
往常他走到靠近帳篷的地方就會轉身折返,這一帶到處都是垃圾,既沒有汙水溝也沒有排水渠,糞便和嘔吐物隨處可見,總是臭氣熏天。
與城裡正常社群不同,布篷區是沒有巡邏警察的,治安環境也極差。
如今黑幫實力大增,幫派也經常將這裡當成交易地和火併地點,非布篷區居民對這裡都敬而遠之。
馬丁手提皮箱,進去後發現這裡就是一個小型迷宮。
彼此相連的帳篷和棚屋,除去布料顏色不同,實在難以識別方向。
這裡的路基本上是踩出來的,到處都是泥巴和汙水,必須從一個個帳篷邊上走過,才能進入更深處。
“要這個嗎?”
一個半大的孩子赤腳跑過來,揚起手裡一個玻璃瓶。
瓶子裡有半瓶淡黃色液體。
有點像啤酒。
“很便宜,1品脫2便士。買嗎?先生。你可以嚐嚐。”
馬丁搖頭:“我不喝酒。”
那孩子頓時笑容消失,嘴裡罵了一句窮鬼,吐了口唾沫,扭頭就鑽進帳篷間不見了。
“還好您沒買。”
旁邊的小麥克低聲說:“這裡的東西不能碰。那可能根本不是酒,或者是摻了蒙汗藥……”
“以前我還看到,有警察會故意讓這些人來賣私酒,誰買了就會被當場逮捕,不交一筆錢就要被丟進牢裡。”
馬丁點點頭。
釣魚執法,老傳統了。
黑警最擅長利用職位之便。
自從53號修正案頒佈後,私酒猖獗,聯邦和地方市政府都一直在嚴格監督,嚴禁私自釀酒,製作癮品類商品。
53號修正案的正式名稱叫做“禁癮法令”,是聯邦政府透過國會頒佈的一道命令。
——禁止私人以任何形式製作管制類癮品,其中最重要的兩項就是酒和菸草。只有議會監督下的聯邦管制品公司具有癮品銷售權,對聯邦公民進行限額售賣。
聯邦政府的理由是,如今經濟增速放緩,癮品氾濫造成了大量的酗酒者和癮君子,導致社群安全堪憂,家庭暴力嚴重,常有過量服用癮品的人死在路邊。
法案出臺後,街道兩旁的癮君子的確少了,但問題只是轉入地下。
53號修正案擠壓下,各地黑市頓時生意興隆,黑幫依靠私造、倒賣癮品,短時間裡迅速擴張,各城市夜晚治安反倒是越來越差。
藉此迅速飛速崛起的幫會中,就有手指幫。
“不過這裡也有真正賣東西的人。”
小麥克一邊帶路一邊說著:“有面包、果汁、土豆泥,有的做的很好的,比外面便宜多了。”
“還有醫生和牙醫。”
“小時候,我和哥哥住在這裡那陣子,其實也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好,後來出去才知道,大家都在罵布篷區,恨不得這裡的人全部消失。”
少年手拿一根撿來的斷手杖,腳步輕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