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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此類的事情,我們交接孩子的時候也總是儘量詳細的交代她新近養成的習慣,或是喜歡上的東西。有的時候,我甚至還不可避免的碰上cheryl-ann或是nile。
ca看到我們就說:「e,你給caresse穿的太粉了。」儘管不滿周歲,寶寶的打扮也躲不過她的品評。
而nile每見到一次,都不會忘記說,lyle小時候,十個月大就會學著大人的樣子叫他爸爸的名字,所以,caresse到現在還只會叫媽,肯定是我這方面的原因。
我裝作聽不懂她的意思,只回答:「男孩子這麼早會講話,倒是滿少見的。」心裡覺得難以置信,都要離婚了還要聽所謂的婆婆嫌這嫌那的。
只因為有孩子,無論如何分離,似乎總也離不徹底。
到了六月,caresse就要過一歲生日了,她會叫媽媽,握緊小拳頭,能搖搖晃晃的自己走上幾步,一隻手拉著我可以走得很穩。她健康強壯,到那個時候為止從來沒有生過病。一天又一天,她越來越漂亮,面孔粉白,頭髮是柔和的棕色,細而柔軟,發稍微微打卷,睫毛濃密卷翹叫所有人羨慕,隨便什麼時候周身都散發著一股特別清甜的奶油味兒。她長得像lyle多一點,但有兩個地方明顯像我,微微向上的眼梢,和尖下巴頦兒。
不過,我不能不承認,caresse確實不是個叫人驚喜的孩子。她半歲才會主動翻身。我花了很大的功夫,加上claudia的育兒秘訣,才在她九個月大的時候教會她往前爬不倒退。她甜美,漂亮,好脾氣,卻完全不是我想像當中的樣子。我從前總以為自己會生個聰明、敏感、火爆脾氣的孩子,就像我自己。但是,基因神奇,她就是她現在這個樣子,管它呢,我愛她,她隨便笑一下就能感動我。
周歲生日之前,nile請到一個據說很有名的攝影師給caresse拍肖像照片。我特地請了半天年假,跑到ad aveue和東三十一街那裡看他們拍攝。那天雨下的不小,從二十八街上的地鐵站出來,lyle打電話給我,在地鐵站附近把我捎上。caresse在車上睡得挺熟,直到車子停下來,開關車門的聲音才把她吵醒。
攝影師是個年紀挺輕的日本人,名字很長,我就叫他hiroh。攝影棚裡陌生的環境讓caresse大哭了一陣兒,緊摟著我的脖子不放。我抱著她,一邊哄一邊到處亂晃。直到雨逐漸停了,淡淡的日光透過角落裡一扇狹長窗戶照進來,我抱著caresse站在窗邊,讓她看外面的景色,好慢慢安靜下來。hiroh端著照相機走過來,對著我們按下快門。
「這樣的光線很美,很難得。」他放下相機告訴我。
於是,那天的第一組照片裡面,我和caresse都是濕漉漉的樣子。她眼睛裡掛著淚珠,我頭髮和衣服上沾滿雨水。我抱著她,她摟著我的脖子。兩個人在雨後潔白清澈濕漉漉的日光裡面,那光線帶著些憂愁,卻不沉重。
「拍得真好。」我看著麥金塔電腦螢幕裡的自己說。
「紀念日的時候可以再來。」攝影師回答。
「什麼紀念日?」我沒聽懂。
「結婚之類的。」
「我們離婚了。」我說,想想不對,又接著一通解釋:「還沒離,不過分居了。」
我尷尬的要死,聽的人倒沒覺得我很奇怪,第二天打電話給我約我出去。我同意了。
我們在一間輕鬆隨便的餐廳見面,店堂裡播放鄉村音樂。坐定之後,他突然冒出來一句:「以吻封箋。」
「什麼?」
「以吻封箋,這首歌的名字,jan donovan。」
我不太記得那天中午我們究竟還聊了些什麼,不過整個談話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