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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三個人當中比較好相處的一個。而照nile的說法是,他是老糊塗了。我猜他曾經也和菲茲傑拉德筆下的ann hunter相似,差不多生活在同一個年代的紐約,整個世界鋪陳在面前,而他挑剔漠。不過現在,rard每年都要去溫暖的地方過冬,為了他的緣故,甚至考慮過到加勒比海地區辦婚禮,只是很快就被推翻了,因為那是「演員和流行歌手偏愛的方式」。這話出自nile之口,馬上得到cheryl-ann和婚禮策劃師的附和。
nile年輕的時候曾經在巴黎讀書,畢業之後做過一段時間的新聞記者。時間很短,差不多就是一年零兩個月。發表過的文章做成一本精緻的塑封冊子,如今已是打趣說笑的話題,只因為文章的主題大多是關於罷工、勞資問題和階級衝突的。顯然打那之後,她的生活方式和想法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不過,那段經歷多少讓她認識了一些文藝界的人物,之後她沒有再工作過,在幾個社團掛了主席或是秘書長的頭銜,組織讀書會,慈善演出和拍賣會。
cheryl-ann的經歷要簡單得多。在紐哈芬讀書,畢業後跟著母親做些社團工作。二十六歲的時候認識了在四十七街做生意的南非人ja walsh。她花了一年半跟他結婚,七個月之後離婚,得到了論抽屜算的鑽石和有色寶石。
不知道是誰說的,婚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專門幫人解決家庭問題是治療師?還是社會學家?如果是後者,我爸應該更能理解這句話。他是社會學家,或者更準確地說,一所二流大學的社會學老師,不過,就算是他,恐怕也很難想像,這樣兩個家庭如何「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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